女性帶頭巾在這個世界上並非新鮮事,奧黛莉赫本在羅馬假期一片中,就有帶頭巾的橋段,摩納哥前王妃葛麗絲凱莉,包上頭巾的模樣可用矜而不持,含蓄內斂,幽雅脫俗來形容。她們帶頭巾的目的,是一種女性追求美的裝飾。
台灣的農婦在盛暑時節,頭戴斗笠,並把頭脛部包的密不透風,只剩下兩顆黑眼珠和微塌的鼻樑,其目的在防曬,更狠的是戴上太陽眼鏡,連黑眼珠也看不見了,其目的在防白內障。
北京的婦女在秋季以後,騎腳踏車頭頂上的斗笠外緣必須圍上一層面紗,活像「龍門客棧」一片中俠女的造形,她們的目的是在防沙塵暴。
因宗教因素而蒙上頭罩的,除了修女之外,就是回教穆民。中東婦女之所以會戴上頭巾,可從宗教、性別、社會、文化、政治等面向去思考,但不可否認的其源頭應來自宗教的原因。
「中華學術院回教研究所」,出版編譯「可蘭經」中譯本,其中有經典及註文,玆略引數條分享:
第廿四章三十節:你當告訴眾穆民男子:俯首下視,遮其羞體。這是他們至潔的。安拉盡知他們的作為。
【註】:男女相見,應俯首下視,是不得凝目注視的意思,以避免一切不正當的思想。由此可見,女子是可以參加一切社會活動的,不是必須關在家裏不得出門,如果那樣,社會上見不到女子,何用下視。
第廿四章三十一節:你當告訴眾穆民女子:俯首下視,遮其羞體,不得現露裝飾,除非那外露的;當令她們把『頭巾』垂在衣領上,不要顯露裝飾,除去當著丈夫,或父親或公公,或兒子,或本夫的兒子,或自已的弟兄,或自已的姪男,或自己的甥男,或他們的婦女,或手下的女僕,或無性慾的男僕,或不知女體的兒童;她們也莫為令人知道己所隱匿的裝飾而跺腳。眾歸信的人哪!你們當共同歸向安拉,冀使你們成功。
【註】:遮其羞體,不是說僅遮下部,而是說男女的身體不應外露的過多,有傷禮貌,也有人認為遮羞体是遏止性慾的意思。用頭巾是專為掩飾裝飾,如果沒有什麼裝飾,頭巾便沒有用處,因為頭巾不是用來遮面的,如果女子都用頭巾遮面,則男女相見的時候,彼此看不見面貎,俯首下視這句話便沒有意義了。
據說有一天穆聖,看到阿以涉太太的姊妹艾斯瑪,穿著極薄的衣服,可以看見肉体,穆聖就對她說:艾斯瑪,女子到了成人的年齡,除了臉與手,其餘的肉体不宜外露。也可見頭巾不是為遮面的。
第卅三章三十三節:妳們當住在自己家裏,而且不要像從前愚昧時代那樣的炫耀裝飾;妳們要守拜功,施天課,並且服從安拉和衪的使者。聖人的眷屬們!安拉惟欲給妳們免去不潔,使妳們清潔,澈底的清潔。
【註】:澈底清潔的方法,就是上文所說的:保持極端的樸素,遠避各種邪僻,不炫耀自己的美麗。所謂免去不潔者就是免去貪圖今世的榮華。
第卅三章五十九節:聖人哪!你對自己的妻女、以及穆民的婦女們說:「讓她們身披長衫。這是最易被人辨認,如此不至於受煩擾。安拉是多恕的,特慈的。」
【註】:這一道命令是敎穆民婦女表示與奴隸不同,表示出清潔可尊貴的風度,不至為人所輕視。
由以上的引述,可知要求「至潔」,穆民不分男女,在男女相見時要「俯首下視,遮其羞體。」應俯首下視,是不得凝目注視的意思,以避免一切不正當的思想。至於婦女要身披長衫,一方面是易於辨認,一方面是遮其羞體。而遮其羞體,不是僅遮下部,其核心意旨是在於男女的身體不應外露的過多(除臉與手之外),其用意一方面怕有傷禮貌,他方面是在於遏止性慾。進一步,不要炫耀裝飾,所以要用頭巾是專為掩飾裝飾,如果沒裝飾就不用來遮臉,至於有些穆民用頭巾遮臉,應非經敎所規定。
就政治觀點而論,中東地區的國家,在國家制度有採「政敎合一」者,也有採「世俗主義」者。政敎合一,國家有關制度法規,其最高指導原則是宗敎敎義;世俗主義,即政敎分離,亦即國家的政策、法律不為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服務。以宗教立國的國家法律規定女子上街必須戴頭巾,但採世俗主義者,如土耳其反而明令禁止在官方和教育場合婦女不得戴頭巾。在教育埸合是否帶頭巾,土耳其曾發生政治爭議,在2008年二月間,土耳其國會通過准許女性在大學校園佩戴伊斯蘭教頭巾兩項憲法修正案。執政黨〈正義發展黨〉的提案理由是,一九九七年以來,禁止女性在大學佩戴伊斯蘭頭巾的法律,導致許多穆斯林女性不能進入高等學府就讀,既違背憲法「人人有權享受國家機構同等待遇」,也違反憲法「任何人都不能剝奪接受高等教育權利」等規定。土耳其憲法法庭於2008年六月初作出判決,裁定國會於今年二月間通過的允許婦女在大學校園內佩戴伊斯蘭頭巾的兩項憲法修正案,違反土耳其憲法有關政教分離的立國精神,應屬違憲。
就社會文化觀點而言,中東婦女帶頭巾是從母親的指導,或從同儕那邊學到的。或因居住地區性的氛圍所感染,或因鄉村及中產階級相對保守的因素而戴上頭巾。最令人擔憂的應來自社會壓力,認為不戴頭巾的女性不好、不值得尊重、不符合主流社會的標準。在這種社會壓力下戴上頭巾,而感受到別人較佳的尊重,這種社會壓力如果變形,反而使婦女身心受創。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在寒冬恁誰都想戴頂呢絨帽,頸上圍條圍巾;在酷暑當中看到穆民的頭巾,就被塑造了許多刻板印象,認為女性頭巾是被迫戴上的。其實這是種迷思,也是對中東婦女認知的隔閡。大凡到中東旅遊,都可以看到女性都戴頭巾出門,其頭巾的樣式從只包住頭髮、露出脖子的現代化頭巾,長度蓋至肩膀的頭巾,甚至覆蓋至腰際或膝蓋、如斗篷般的大頭巾,及遮蓋臉只露出眼睛的面紗皆有。其顏色、花樣、材質,甚至配件的搭配組合,皆可看出女性的巧思。
中東婦女是否帶頭巾?應非我們關切的主題。我們所關心的核心觀念,是婦女有否帶頭巾的自主性及自由性,如因宗敎信仰而選擇戴頭巾應予尊重,西方社會總不會對修女戴頭巾,及婦女禱告帶頭巾置疑吧?如因社文化傳統習俗,而選擇戴頭巾,還是應該尊重,西方世界在夏天穿西裝,也受到尊重不是嗎?在政治上把婦女要否頭巾的問題,提高到憲政層次,婦權是否會受到更多的保障?這才是問題的徵結。婦女有不戴頭巾的自由性,同時有選擇戴頭巾的自主性,應該一切以婦權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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