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六訟卦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六訟卦

〈1〉:有孚,窒惕〈2〉,中吉〈3〉,終凶〈4〉。利見大人〈5〉。不利涉大川。


帛本)《訟》:有復  洫寧,克吉,冬兇,利用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楚)《訟》:又孚,懥中吉,冬凶。利用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注釋】:

〈1〉訟:卦名。帛書、易之義作「容」,易之義第二章「《容》得之疑也」、「《容》獄凶得也」,容宜讀作訟。訟,說文注曰:「訟,爭也。」陸德明注曰:「訟,爭也,言之於公也。」鄭注曰:「辯則曰訟。」程傳曰:「訟者,求辨其曲直也。」綜上所引,可知訟之道有下列特點,有需而爭,爭而不平,此其一。曲、直未平,則應惕懼自持,此其二。惕懼不甘,轉而訴之於公,求大人主持公道,此其三。久訟不決,自陷於對立,曠時傷神,非人生之福,此其四。
〈2〉窒惕:今本作「窒惕」,帛本能「洫寧」,楚竹作「。「懥」讀為窒」,亦可讀為「洫」,上古音同。「惕」與「寧」上古音近義也同。「易」與「啇」音同,故將「心」寫在下部亦同。
洫寧:洫、恤古音同,敬慎之意。另有一解,洫,田間的水道。洫寧,猶言死洫,死水。意謂田間水道因不通爭訟。
孔穎達注曰:「窒,塞也。惕,懼也。」窒惕意謂,心中之信為他人所窒塞,不得己而起訟,但乃懷惕懼之心不可輕漫,以求內心實理得申,止息爭訟適可而止。
〈3〉中吉:今本、竹本皆作「中吉」,帛本作「克吉」,本為「衷吉」,隸定本改為「克吉」。衷、中音同義同,克釋為能,克吉即為能吉。中吉,有兩義,持中則吉,此其一。能知所中止則吉,此其二。
〈4〉終凶:今本作「終凶」,帛書、楚簡作「冬凶」。冬四季之未,有終義。終凶意謂,訟事乃結怨之事,若不能閉訟源,雖勝亦凶。
〈5〉利見大人:帛本及楚簡皆作「利用見大人」,用字疑衍,蓋帛、簡謹此處見之。
【卦辭大意】:玩占遇此卦,曾有多次占經驗,會有誠信以對的事,此其一。中吉,終凶。並舉事說明,若遇心中之信為他人所窒塞,不得己而起訟,但乃要懷惕懼之心不可輕漫,以求內心實理得申,止息爭訟適可而止,則吉,若不能閉訟源,纏訟不止,雖勝亦凶,此其二。利見大人,以期能斷曲直,此其三。不利涉大川,即不宜涉險,此其四。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帛本)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冬吉。
(楚)初六,不出事,少又言,冬吉。

注釋】:不永所事:楚竹作「不出事」,「事」即治事。「永」、「出」為義近異文。
虞翻注曰:「永,長也。」所事,即指訟事。全句意謂,訟事不可長久拖延。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雖小有衍過,但結果是吉。並舉訟事不可長久拖延為事例,來說明斷占之辭。


九二:不克訟〈1〉,歸而逋〈2〉,其邑人三百戶〈3〉,無眚〈4〉

帛本)九二,不克訟,歸而逋,亓邑  人三百户,无省。
(楚)九二,不克訟,肤,丌邑  人晶四户,亡

注釋】:
〈1〉不克訟:孔穎達疏曰:「克,勝也。」全句意謂,爭訟之事不能勝。
〈2〉歸而逋:今帛本作「歸而逋」,楚竹作「肤」。「」,歸之異文。「肤」讀作「逋」上古韻均入魚部。
來知德注曰:「逋,逃避也。」全句意謂,回到家中便逃跑了。
〈3〉其邑人三百戶:今本作「其」,帛本作「亓」,楚竹作「丌」韻母同屬之部,義同。
今、帛本皆作「其邑人三百戶」,楚本作「丌邑人晶四戶」晶為參,三四戶即十二戶,有疑四為百之誤,即亦為三百戶。
邑,國曰邑如「商邑翼翼」;城市大曰都小曰邑如「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封地曰邑,就是採邑,是帝王封賞給臣屬的土地;縣曰邑即當今的說法。邑,在此宜作採邑、封地而言。
三百戶之邑是大?還是小?關係到斷占詞的詮釋。
朱熹注曰:「邑人三百戶,邑之小者,言自處卑約以免災患。」
程傳注曰:「三百戶,邑之至小者。若處強大,是猶竟也,能無眚乎?」
俞琰注曰:「逋,逃也。既逋則近己者皆無連坐之患,故曰:『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綜引上述所言,皆在言三百戶之邑至小,逋逃卑約,免連坐之患故無災眚。
鄭康成注曰:「小國之下大夫,釆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戶也。」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左傳、莊公九年:「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
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何況是三百戶,「若處強大,是猶竟也」這是指領導者可以雄霸一方據以抗訟,還是庶民逋逃卑約隱入三百戶導致難以察揖,免連坐之患故無災眚。
愚案:全爻其斷占之辭僅「無眚」二字,其餘占辭是在述事,來說明斷占之辭「無眚」,九二處剛,不克訟,回到家中便逃跑了,其邑人有三百戶免受官家搔擾,便無災眚了。
〈4〉無眚:無、旡、亡義同。今本作「眚」,帛本作「省」,楚本作「」。「省」乃
眚」之變異,古本一字。」,讀為「眚」義同。
說文曰:「眚,目病生翳也。」此為眚之本義。虞翻注曰:「眚,災也。」此為引申義。無眚,即為無災眚。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無災眚。並舉有人不克訟,回到家中便逃跑了,其邑人有三百戶免受官家搔擾,便無災眚了。

六三:食舊德〈1〉貞厲〈2〉,終吉。或從王事〈3〉無成

帛本)六三,食舊德,貞厲。或從王事,无成。
(楚)六晶,飤舊冬吉;或從王事,亡成。

注釋】:
〈1〉食舊德:今、帛本同,楚竹作「飤舊」。玉篇:「飤,食也。」。「德」與「是古今字。
朱熹注曰:「食,猶食邑之食,言所享也。」
程傳云:「祿者,稱德而受,食舊德謂處其素分。」
胡炳文注曰:「食必稱德而食,故寧德浮於食,毋食浮於德。」
姚配中注云:「食舊德,謂食父母故祿。」古時候稱德而受祿,舊德即其父所受於君的奉祿,要繼承父親的俸祿,從側面觀之,君臣對立格局乃在,所以貞厲,如能體認訟惕的精神,能知危懼,守舊居正,從上無訟,雖厲終吉。
〈2〉厲:今、帛本作「厲」,楚竹作「」。」從石從萬,古文字的厂旁是從石旁分化出來的。
貞,占問。厲,危厲。厲,即占問得到危厲。
〈3〉或從王事:
或,胡炳文注曰:「或,進退未定之際也。」又曰:「惟進則皆曰『或』,聖人不欲人之急於進也。」

王事:王命差遣的公事。如《詩·小雅·北山》:「四牡彭彭,王事傍傍。」
特指朝聘、會盟、征伐等王朝大事。如《易·坤》:「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郭沫若云:「在商朝統治的區域裡、、、王和國家是一體的,所以一切重大的國家事務都被稱為『王事』。」
或從王事:王弼注曰:「有事則從,不敢為首,故曰:『或從王事』。」
徐几注曰:「王事,即訟事。」
綜合上述所引,王事在訟之時,應指訟事而言。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曾經有兩次斷占記錄,占問時得到危厲的斷辭,但最後得到吉,特舉食舊德,守舊居正,持份從上之事例,說明貞厲、終吉的道理,此其一。無成,特舉又從訟事必然無成的道理,此其二。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1〉。渝〈2〉,安貞吉〈3〉

帛本)九四,不克訟,復即命,俞  ,  吉。
(楚)九四,不克訟,即命  愈,安 貞  吉。

注釋】:
〈1〉復即命:今、帛本皆作「復」,竹本作「」。」,從辵從复,复聲,音同,形近義同。復,反也。即,就也。
命,王申子注曰:「命,正理也。」正理是在訟時義理特殊的詮釋。周易中有提到「命」字共有三十三次,在易象傳中有「順天休命」、「天之命也」、「天命不祐」、「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將以順性命之旅」其中命的涵義有自然天之命、神格天之命、及哲學性之天命,若就義理而吉「天命」釋為正理,似較恰當。但就王朝統治,政治意涵而言「命」,宜作命令詮釋,如易經中有「王三錫命」、「大君有命」、「自邑告命」、「有孚改命」、「有命,無咎」、「終以譽命」皆是王之命令。
 復即命,意謂下與上訟,不能勝,則反復順從王之命令。
〈2〉渝:今本作「渝」,帛本作,竹本作「」古同音義同。渝,爾雅釋曰:「渝,變也」。
〈3〉安貞吉:意即貞問平安否?則吉。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貞問平安否?則吉。本爻特別舉例說明,下與上訟,不能勝,則反復順從王之命令,知所轉向,就平安吉利。

九五:訟,元吉。

帛本)九五,訟,元吉。
(楚)九五,訟,元吉。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是大吉。訟卦在初、二、三、四、六諸爻辭,皆自主訟者而立言。唯獨九五是從聽訟者、治訟者、平訟者,也就是卦辭中的「大人」而立言。能夠「大人」在上,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以平諸侯萬民之訟,當然大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1〉,終朝三褫之〈2〉

帛本)尚九,或賜之服帶,終朝三之。
(楚)上九,或賜 冬朝晶之。

注釋】:
〈1〉或鍚之鞶帶:今本作「錫」,帛、楚竹作「賜」,公羊莊公元年傳曰:「錫者何?賜也。」
今本作「鞶帶」,帛本作「般帶」,音同義同。
說文注曰:「鞶,大帶也。」來知圖注曰:「鞶帶,大帶,命服之飾。又紳也,男鞶革,女鞶絲。」古時候在士大夫以上,依官品所繫的大腰帶,從其文飾品以示別其官品的高低。
〈2〉終朝三褫之:今本作「褫」,帛本作「搋」,楚竹作「」。「褫」、「搋」皆從「虍」,而虍」與「鹿」常混,故楚竹」字疑誤寫。
陸德明注曰:「馬云:『旦至食時為終朝』。」孔穎達注曰:「終一朝之間。」褫,說文注曰:「褫,奪衣也。」全句意謂,一個早上接連三次,被取掉官服的羞辱。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雖無斷占之辭,然從其舉王侯或賜人以帶,一個早上接連三次奪回,引喻因興訟所得成果不可恃,故終凶。




占辭分析之六訟卦
 
 
 
         
      
     
訟卦

有孚,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窒惕。〈論事〉


初六
小有言,終吉。
不永所事〈論事〉


九二
無眚
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論事〉


六三
貞厲,終吉。
無成。
食舊德〈論事〉
或從王事〈論事〉


九四
安貞,吉。
不克訟,復即命渝〈論事〉


九五
元吉。


上九

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論事〉
〔說明〕:1、頌卦所繫占辭有三項,中吉,終凶,是指有孚,窒惕而言,其一。
利見大人,其二。不利涉大川,其三。
2,六三是二件事情,而有二件斷占吉凶。
3處訟之極,雖有錫之鞶帶榮寵,但終朝三褫之,故知終凶矣。
詳情請連結:http://oldhung007.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6683.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