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四蒙卦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四蒙卦

〈1〉亨。匪我求童蒙〈2〉,童蒙〈來《古本衍字》〉求我〈3〉。初筮告〈4〉,再三瀆〈5〉,瀆則不告〈6〉。利貞〈7〉


帛本 [《口》:口;口口]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吉,再參即不吉, 利貞。
(楚)此卦辞残缺。
注釋】:
〈1〉蒙:序卦曰:「蒙者,蒙也,物之稚也。」方言云:「蒙,萌草木初生之芽〉也。」毛奇齡注曰:「蒙,蔽也。」高亨云:「蒙借為矇,目生翳而視不明也。」綜上所引,可知「蒙」貝有萌發、蒙昧、幼樨、蒙蔽而言。據卦象而言,山下有險,遇險而止,莫之所往。綜觀全卦,在蒙卦之時宜知險而止,包融啟蒙,進而通蒙。
此卦辭,應為占筮者某次的占筮經驗記錄,包含占筮者的態度、方法、守則及占筮結果的斷占之辭,我們可感受到占筮者的莊嚴使命感。
〈2〉匪我求童蒙:童,經典釋文注曰:「童,字書作僮。鄭云:『未冠之稱』」廣雅注曰:「童,癡也。」說文注曰:「童,男有辠〈同罪〉曰奴,奴曰童。」綜上所引,可知古時候以「童」為奴僕解,「僮」為幼少。童蒙,即癡鈍的蒙昧者。匪,非也。我,指占筮者。全句意謂,不是我去求癡鈍的蒙昧者。
〈3〉童蒙〈來《古本衍字》〉求我:古本原有「來」字,疑與前句「匪我求童蒙」同樣五字以求對應,今本缺之。雖然今古義同,然個人認為以古本為佳,因為「來求」是占筮者的基本態度,占筮者宜因應「需要」而存在,需要可增加求占者的信賴度。反之,「去求」就違背占筮者的基本立場,試想占筮者沿街攬筮,與占棍何異?
朱子語類云:「人來求我,我則當視其可否而告之。」項安世又曰:「待其求而后教之,由其心相應而不違。致一以導之,則其受命也如響。」由此可知占筮者的順序首在「求我」,次為占者自省「可否告之」,再次為視求占者其心是否「相應不違」,然後「一以導之」,以達「受命」的教育目的。
〈4〉初筮告:帛書、阜簡、石經皆將「告」寫為「吉」,疑形似而誤,若寫成「吉」亦不失本義,然從今本。筮,經典釋文曰:「筮,決也。鄭云:『問』。」即以蓍草占卦,而決難問疑。全句意謂,童蒙者因事來求筮,初筮因其誠,占後則告其吉凶。
〈5〉再三瀆:帛本將「瀆」寫為,帛本在繆和篇則寫作「讀」。瀆、讀古音同義亦同。朱駿聲注曰:「瀆,古黷字,褻也。」即輕慢瀆褻。全句意謂,初筮不信,以該事再來求筮,則對占者輕慢不敬。
〈6〉瀆則不告:帛書將「則」寫作「即」,古音同。則,轉折語。程頤云:「來筮之意煩數不能誠一時瀆慢矣,不當告也。告之必不能信受,徒為煩瀆。」全句意謂,求占者輕慢不敬,則不再予以告示。
【卦辭大意】:玩占遇此卦,是亨通,利於所占問之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此五句是占筮者的經驗,乃據實記錄,資以為占筮者的守則。


初六:發蒙〈1〉,利用刑人〈2〉,用說桎梏〈3〉,以往吝〈4〉

帛本)初六,廢蒙,利用刑人,用説桎梏,已往閵。
(楚)此爻残缺

注釋】:
〈1〉發蒙:今本「發」,帛本用作「廢」,發、廢古同音,字通用。
發,啟發。發蒙,啟發蒙昧。在蒙時,初蒙最嚴重,因此本爻以發蒙取象解釋斷占之辭。
〈2〉利用刑人:利,宜也。用,王引之曰:「用,詞之以也。」刑,姚配中注曰:「刑,法也。」即罰罪之總名。王宗傳注曰:「所謂刑人者,正其法以示之,立其防束,曉其罪戾,而豫以禁之,使蒙蔽者知所戒懼,欲有所縱而不敢為,然後漸知善道,可得而化之也。」對於蒙昧之人,說之以理無效,繼之以設典型以資效倣,最後則要導之以刑,使其知畏。
〈3〉用說桎梏:說,古字說、脫通,在此借為脫。桎梏,說文曰:「桎,足械也。梏,手械也。」相當於今日之腳鐐手銬,是罰罪的一種刑具。全句意謂,將刑具桎梏解脫掉。
〈4〉以往吝:今本作吝,帛書作閵,吝、閵音同義同。
吝,行難也,即艱吝之謂,在易斷辭中屬於小疵,與悔同,若「悔吝」則宜作恨解。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以發蒙取象,在蒙之時首重啟發蒙昧,如果說之以理無效,繼之以設典型以資效倣,最後則要導之以刑,使其知畏,然刑教仍然無效,就要繩之以桎梏之罰,如今要解除桎梏之罰,那發蒙這條路,就要艱吝難以繼續前往。


九二:包蒙〈1〉〈1〉;納婦〈2〉,吉;子克家〈3〉

帛本)九二,枹蒙,吉;入婦,吉;子克家。
(楚)此爻残缺。

注釋】:
〈1〉包蒙:今本作「包」,帛書作「枹」〈小橡樹〉「包」、「枹」古書音同義同,借為抱,引申為保護。包蒙,包容蒙昧。
〈2〉納婦:今本作「納」,帛書作「入」,廣雅釋詁曰:「納,入也。」今本與帛本字異義同。婦,爾雅釋曰:「子之妻為婦」。納婦,娶媳婦之謂。
〈3〉子克家:克者,能也。兒子能成家,治理家政。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卦,以哀矜昏愚,能包容蒙昧取象,說明曾問蓍得吉占;問娶媳婦,亦得吉占;兒子能建立美好的家庭。

六三〈1〉:勿用取女〈2〉,見金夫〈3〉,不有躬〈4〉,無攸利〈5〉

帛本)六三,勿用取[口,口口]夫,不有,无攸利。
(楚)六晶,勿用取 女;金 夫,不又躳,亡利。

注釋】:
〈1〉六三:今本作「三」,楚竹作「晶」。甲骨文晶字象三顆星,故晶用作參。
〈2〉勿用取女:易書中「用」,就是「卜中,則可施行。」勿用,就是卜而不中而未可施行。經典釋文注曰:「取,本又作娶。」說文曰:「娶,娶婦也。」全句意謂,問占得到不用娶媳婦。
〈3〉見金夫:朱熹注曰:「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人致蒙昧有多端,女子因見多金男子而委身,是自我致蒙。
〈4〉不有躬:今本「躬」,帛書作,楚竹作「躳」。躳」古躬字,帛書作
,從身從邑,「宮」省聲,釋文作躳。躳,說文釋為身也。全句意謂,不能自保身體。
〈5〉無攸利:今、帛本作「攸」,楚竹作「」,兩字音近通假,韻母同屬幽部。
爾雅注曰:「攸,所也。」全句意謂,無所利。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卦,問占得到不用娶媳婦,因為此女子見多金男子而委身,不能自保身體,是自我致蒙,故無所利


六四:困蒙〈1〉,吝〈2〉

帛本[口口,口]蒙,閵。
(楚) 六四, 困尨,吝。

注釋】:
〈1〉困蒙:今本蒙字,古本作尨。尨者,犬之多毛也。經典釋文注曰:「尨者,音蒙」,音近通假。王弼注曰:「困於蒙昧,不能比賢以發其志。」全句意謂,為蒙昧所困,不知向學,更陷於蒙昧。
〈2〉吝:吝,帛書作閵,吝、閵音同義同。意謂羞吝、艱吝。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卦,是羞吝艱難難行。此爻以為蒙昧所困,不知向學,更陷於蒙昧取象。



六五:童蒙,吉。

帛本)六五,童蒙,吉。
(楚)六五,僮尨,吉。

注釋】:童蒙:此處的童蒙,與卦辭雖字同,但義稍異。
蔡清注曰:蓋卦辭只是說蒙昧而己,此之童蒙,言其有柔中之善,純一之心。純則不染,一則不二。」
程傳注曰:「童,取未發而資於人也。」童,在此宜作稚童解,稚童雖亦蒙昧,然性使之也,唯其純一不染,反易於教化。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卦,是吉利。此爻以童蒙作取象,幼意雖亦蒙昧,但純潔不染,易於教化故吉。



上九:擊蒙 〈1〉不利為寇,利禦寇.

帛本[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利所寇。
(楚) 上九,尨;不利爲

注釋】:
〈1〉擊蒙:今本作「擊」,楚竹作「」,古字當作,後人或加手,或加糸,而有不同,但字形相似。說文云:「,相擊中也。如車相擊。」是與擊字義同。
許慎注曰:「擊,〈小擊〉   。」 吳慎注曰:「治蒙之道,當發之養之,又當包之,至其極乃擊之。」對蒙昧至極,包之養之己無效,甚至利用刑人亦己罔然,那只有攻擊之。                   
〈2〉不利為寇:今本作「寇」,楚竹作「」,一從攴,一從戈,在古文字中從攴從戈往往相通。
寇,鄭注:「強取為寇」。全句意謂,不利於作寇賊。
〈3〉利禦寇:今本作「禦」,帛本作「所」,楚竹作「」。濮茅左云:「,同御,通禦。」
廣韻注曰:「處,所也。」利於處理賊寇。今本「禦」,虞翻注曰:「禦,止也。」利於防禦賊寇。今、帛本及楚竹義可通。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卦,不利於作寇賊,而利於防禦賊寇。此爻以擊蒙取象,對蒙昧至極,包之養之己無效,甚至利用刑人亦己罔然,那只有攻擎之。                   





占辭分析之四蒙卦
 
 
 
         
      
     
蒙卦

亨。利貞。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論事〉


初六
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發蒙〈取象〉


九二
吉;納婦吉;子克家。
包蒙〈取象〉


六三
勿用娶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六四
吝。
困蒙〈取象〉


六五
吉。
童蒙〈取象〉


上九
不利為寇,利禦寇
擊蒙〈取象〉
〔說明〕:1、蒙卦所繫占辭有二項,亨,其一。利貞,其二。
2、九二所繫占辭有三項,吉,其一。納婦吉,其二。子克家,其三。
3、六三所繫占辭單一性,以斷吉凶。
詳情請連結:http://oldhung007.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7014.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