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時局敢言

        

中時電子報20140731 13:04報導立院院長王金平表示:「補提名是總統職權,當然會尊重,但他也說,最重要的是81日起監院能順利組成、開始運作,『少幾個委員目前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王院長話雖講的婉轉,但有撈過界之嫌,是否有為在野黨主張「廢除監察院」的言論做舖陳?其潛台詞是否隱含,即然沒問題馬總統就不必再行補提名?一句語焉不詳的發言,給憲政秩序受到莫大的傷害。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監察院在憲法層次屬於獨立機關,依規定監察院由委員二十九人組織而成,要多少人才不會有問題,這不是立法院長說了算,這涉及新院長的實際運作,及總統的職權,似乎不是王院長所能說三道四的。
        當時監察權的獨立,是國父孫中山先生觀察中西方制度的創見。中山先生說:「中國從古以來,本有史台主持風憲,然亦不過君主的奴隸,沒有中用的道理,就是現在立憲各國,沒有不是立法機關並有監督權,、、、因此生出無數弊病。、、、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俯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由中山先生的話,不難體會出監察院具有其獨立性、制衡性、及其必要性。
        試想以現在國會的亂象,己使權行使機關行政院動輒得咎,法令為國會所掣肘,令出府院大門,如果再將監察院廢除,將其職司所行使的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歸之國會,那行政院在國會的鉗制之下,就成名副其實的蚊子院,而國會就成權力大怪獸,誰能制衡國會,所以說監察院不能廢。
        《中華民國憲法》又規定,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監察院對於司法院或考試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監察院對於總統、副總統可行彈劾權。從上述監察院的職權,是對吏治的監督查察,是何等的重要,是一種權力的制衡,工作何等的繁重,多達11位新任監委,幾近三成八被提名人沒通過,怎可是一句『少幾個委員目前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帶過,這不是忽視憲政精神,什麼才稱得上忽視。當今應由馬總統嚴謹重新補提名人選,國會再審,如此才合乎憲政精神。


        從這一屆監委的提名、審察及同意權的行使,可深切感覺國家的亂象,已達沉淪的地步。王建煊院長一貫的發言「監院無用論」,使院內的紛擾檯面化,令人有院之不院的沉痛感;在野黨杯葛並非新鮮事,黨內立委陽奉陰違,想給馬主席難堪,是謂黨之不黨;馬王政爭纏鬥有如八點檔連續劇,一套又一套,以私害公,給民進有見縫挿針的機會,破壞國家名器,選民豈容易朦混,最後讓國政沉淪,受益的又有誰?可以確定的沒有贏家,只有輸家,那就是群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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