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革而當否?革而信否?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剛被砍,接踵而至的是十八趴要減半,所得替代率又要降到八成,概估年所得將被砍三之一,以軍公教人員計畫用度的保守生活方式,不感到痛或慌亂的應該很少。在這一陳的砍降風潮中,我們也觀察出幾點端倪。
一、
年終慰問金及十八趴優存,是時代背景的產物,可視為軍公教月退俸所得的調節,並非不公不義所得。因為改革之後,年終慰問金仍有條件的存在,而十八趴優存對於領一次退休金的人,非但沒有優存額度上限,也不會調降,應該是考量月退所得額度的因素,與公義無關,難不成優存從十八趴降為九趴就較合乎公義?伸頭己是一刀了,不要又在傷口上灑鹽,污衊軍公教月退俸不公不義。
二、
在此次退休年金改革行動中,馬總統宣佈不領公職服務期間的十八趴,我們深知「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要改革順利,必須從上做起,發揮表率的作用。雖然說領不領優存可遵重法律,依法行事,然終究法是最後防線,政務官攸關政治風格,宜慎思。
三、
中國傳統思想中認為改革必須建立在「信」、「當」二字,所以易經革卦彖辭說:「己日乃孚,革而信之」因為民情與習常容易,要與適變較為困難。改革之初難免令人難以信服,何況是攸關千萬人退休金縮水,建議要延長實施時間,給退休者調適的空間,因為唯恐退休生活計劃,趕不上年金改革的變化。彖辭又說:「革而當,其悔乃亡」對於勞工得連漲廿三年保費,再降低所得替代率,是否妥當,似乎尚有思辯的空間。年金改革真可安心卅年?數據何在?
四、
退休所得是在以養老為目的,因此所得計算亦以養老為標準,殊不知老年應加上「殘年」,台灣平均年齡中有五年的「殘年」,不知考試院關院長的年金規畫有否考量在內,「殘年」是退休生活家計的重擊,如果疏忽了,相關單位有否配套措施,這是退休人員對「老有所終」最卑微的需求。
五、
國家富裕與否,當然是全民共同努力的結果。但少數精英份子的擘劃,其收益效果可是呈幾何級數的增加,此類的高所得屬於「成就所得」,不宜過度的砍割,因其能力強生活自由度高,如果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形成國家留不住人才,可別因不當的砍割而造成損失,那就得不償失。
達爾文認為「物種之間存有相互依附的關係,而且不僅為維持個體的生命,還要為遺留後代著想」,唐朝貫休法師有詩云:「 童子念經深竹里,獼猴拾蝨夕陽中。」這是對獼猴的觀察,獼猴為使對方快樂,互抓蝨子,這是哺乳類動物感人的互肋社會行為。人類更以互助為原則,馬總統即然高舉「自助、互助」的大纛,我們樂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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