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云:「小智者治事,大治者治人,睿智者治法」然而綜觀此波的軍紀案,涉及部隊管理、軍中兩性關係及資訊安全,並非無法可管,皆是老問題,應是起而行的問題。誠如曾胡治兵語録所言:「立法不難,行法為難。凡立一法,總須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然而國軍部隊遇事畏葸到春假為避免發生意外,要求官兵填具休假風險評估量表,對官兵營外休假的微管理如此週到,卻坐視營區內的紀律如此鬆懈,豈非「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孟子•梁惠王上》綜究還是得要回到軍紀的務實面,不要在務虛耍花招了。
武裝部隊第一要務就是要打扙,能打勝扙的部隊理由有千萬,但不變的是要有嚴整的軍紀。此波的違犯軍紀案,重點在幹部這才令人憂心,是否國軍部隊核心受腐蝕了。「嚴,敎命急也。」《説文》嚴的字本義就是敎令急,敎令是由上對下,敎令要讓人心悅誠服,首先要嚴以律己,總不能「嚴兵不嚴官,律人不律己」,所以嚴字具有發揮自制力的意涵,凡事以身作則,用個較直白動人的話,就是領導幹部要本著:「Follow me!」與士兵同甘共苦,身身士卒,為士兵的典範。
國防部長震怒,君子宜怒而有威,冀望能嚴整三軍的紀律;參謀總長能知所羞愧,督促三軍幹部改過則近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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