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七師卦


占筮者的寶典-古易經之七師卦

〈1〉:貞,丈人〈2〉,吉無咎〈3〉


帛本)《師》:貞,丈人  吉,无咎。
(楚)《帀》:貞,丈 人  吉,亡咎。

注釋】:
〈1〉師:卦名。今、帛本皆作「師」,楚竹作「帀」,帀,周也漢·班固《西都賦》:「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朱熹注曰:「師,兵眾也。」
周禮、地官鄭玄注曰:「師,長也。」又曰:「師,二千五百人。」
何晏注曰:「師者,軍旅之名。」
程傳:「師之道,以正為本。」
序卦傳曰:「師者,眾也。」
大象傳曰:「師,君子以容民蓄眾。」
綜上所引,可知師道有下列幾個特質:師是古代軍隊的編制,有二千五百人,此其一。師又引申為眾,所以君子要容民蓄眾,此其二。師又引申為長,凡為官長要正,此其三也。師為兵,古時候寓兵於農,兵興農廢,蓋其凶故宜慎,此其四也。
〈2〉丈人:
崔璟注曰:「子夏傳作大人,謂王者之師。」,丈、大形似而誤。
彖云:「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鄭玄注曰:「丈之言長」又曰:「能以法度長於人」。
王弼注曰:「丈人,莊嚴之稱也。」
程傳曰:「丈人者,莊嚴之稱。帥師總眾,非眾所尊信畏服,則安能得人心之從?」
朱熹注曰:「丈人,長老之稱。」
陸績曰:「丈人者,聖人也。」
綜上所引,可知丈人就是大人,是師的統帥者,而其條件必須法度長於人、莊嚴、長老、甚至是聖人。如就殷周的政治現況,大人、統帥者就是貴族,後來會附加如此之多的條件,應是站在義理的觀點,將大人德化了。
〈3〉吉無咎:今、帛本作「无」,楚竹作「亡」,義同。
【卦辭大意】:玩占遇此卦,大人貞問吉而無咎。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初六,師出以律,不臧
)初六,帀出以聿,不凶。

注釋】:
〈1〉師出以律:今、帛作「律」,楚竹作「」,爾雅注疏:「律,即聿字。」楚字多以聿為律。
爾雅注曰:「律,法也。」
程子曰:「律有二義,有出師不以義者,有行師而無號令節制者,皆失律也。」
程頤注曰:「行師之道,以號令為本。」
俞琰曰:「古時出師必吹律,律和則知士卒同心。」
按:古時候出師,必吹號律,以齊一行動,才可以集中力量,給敵重擊,引申為記律。全句意謂出師必須要有紀律。
〈2〉否凶:今本作「否」,帛、楚作「不」,義同。今本作「」,楚竹作從言,爿聲,讀作藏」。臧古同藏,善也。師出以律,是正面肯定,否臧則負面否定。全句意謂,不遵守好紀律則凶。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則凶。如同出師要有紀律,若不遵守紀律則凶。


九二:在師中〈1〉,吉無咎,王三錫命〈2〉
帛本)九二,在師中  吉,无咎;王三命。
(楚)九二,才帀吉,亡咎,王晶賜命。

注釋】:
〈1〉在師中吉:今、帛作「在」,楚竹作「才」。才讀為在,甲骨文、金文以才為在。
今、帛作「中」,楚竹作,疑中之衍字。
本句斷句有二,「在師,中吉」,故程傳曰:「在師專制而得中道,故吉而無咎。」中作中道解,此其一。「在師中,吉無咎。」,毛奇齡曰:「師中即春秋傳所謂『將中軍』者」,此其二。殷商時代的軍制有右師、中師、左師之分,「在師中」猶如在中師,為主帥所居之師。
全句意謂,能在主帥中師之位,吉而無咎。
〈2〉王三錫命:今、帛本作「三」,楚竹作「晶」,晶三通。今本作「錫」,鄭本及楚竹作「賜」,帛本作「」借為賜。古文賜作錫,帛本字借賜字。錫,通賜,即賞賜。禮記、曲禮鄭康成註曰:「凡仕者,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車馬。全句意謂,國王厚重賞賜。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吉無咎。猶如身在中師任主帥,受國王厚重賞賜。



六三:師或輿尸,凶。
帛本)六三,師或

(楚)六晶,帀或凶。

注釋】:今本作「輿」,帛本作「與」,楚竹,從止,與聲,讀輿,義同。帛本「與」,應為輿之訛,帛本六五即作輿。許慎注曰:「輿,車輿也。」即車載。
今本作「尸」,帛本作,楚竹,今本、本、楚竹之字通屍。
禮記:「屍在床曰屍,在棺曰柩,通作尸。」即屍体。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則凶。猶如陳師而出,載屍而歸。


六四:師左次,無咎。

帛本)六四,師左次,无咎。
(楚)六四,帀左亡咎。
注釋】:今、帛本作「次」,楚竹本讀次,音同義同。
左次:
左傳、莊公三年曰:「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次,即為軍隊長駐。
王船山疏曰:「兵法前左下,後右高。高者在後,據險以結屯,下者在前,馳野而趨利。前左不行,則後右皆止。不言前而言左者,軍雖不進,前軍猶必遠哨以防敵,惟左則屯聚以止耳。」
崔憬曰:「偏將軍居左,左次,常備軍也。」
以當今的話語,左師常做為預備隊,把預備隊陳列於前宿營,而把中師主力屯聚於後,一方面為了休養生息,若遇敵來襲,亦可用預備隊阻敵,中師做為主力部隊擊敵。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則無咎。猶如陳列左師長駐,不主動興兵,姑安之則無災咎。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帛本)六五,田有禽,利言,无咎;長子,弟子輿,貞凶。
(楚)六五,畋又言,亡咎。長子帀,弟子貞凶。

注釋】:
〈1〉田有禽:今、帛本作「田」,楚竹作「畋」。經典釋文:「田本作畋」故田、畋通。
田有二解:田為平田、耕作解,如說文:「畋,平田也。」書·多方:「今爾尚爾宅,畋爾田。」,此其一。畋,本義打臘,如廣韻:「畋,取禽獸也。」,此其二。
易經經部出現田字共有五次,如「見龍在田」、「田有禽」、「田無禽」、「田獲三孤」、「田獲三品」,出現禽字共有三次,如「田有禽」、「田無禽」、「王用三驅,失前禽」。綜觀易經經部除「見龍在田」田字解釋為平田外,餘應如荀爽曰:「田,臘也。」
楚竹〈今凶〉字,通禽。
經典釋文:「禽,徐本作擒。」崔璟注曰:「禽,古擒字。」
白虎通云:「禽者何?鳥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由以上的引述,禽可作獸解,亦可作擒獲解。綜觀易經經部,「失前禽」及「田有禽」的田字既然作「臘」解,禽宜作禽獸解。
全句意謂,田臘獲得禽獸。
〈2〉言:今、帛本作執,楚竹作,其字可直接釋為執,其下部所從女乃形之訛變。
言,有二解,朱熹注曰:「言,語辭也。」又曰:「敵加於己,不得己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無咎也。」,此其一。程傳:「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此其二。按:利執言,利於拿出主張 。
〈3〉長子帥師:今本作帥,帛本作,楚竹作,以上三字韻母同屬脂部或月部義同。古時出征,君子不能親征,常委由長子擔任中師主帥,代為出征。
〈4〉弟子輿師:弟子為長子以下諸子,即為次子。輿師,釋義見六三爻。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田臘獲得禽獸,利於拿出自己主張,將無咎。在行師對主帥的選派上,宜用長子為師之帥,若用次子則載屍而歸,所貞問則凶。

愚案:古代軍事行為田腊與征伐,的關係甚為密切,在甲骨文中的記錄中,兩者甚至很難區分。毛奇齡曰:「蒐狩春獵為蒐,冬獵為狩,泛指狩獵〉,征伐皆師也。」《穀梁傳·昭公八年》:「因蒐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本爻占辭從田腊、慎謀到征伐來取象說明斷占辭「無咎」及「貞凶」的道理,共有三事。爻辭前半段說,田臘獲得禽獸,及出謀劃策,在師中尚屬隱形,故言無咎。後半段說,征伐主帥的安排及結果,在師中己付諸行動,如果「長子帥師,弟子輿師」則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尚六,大人君  有命,国承家,小人勿[]
)上六,大君子又命,啓邦丞=勿 用。

注釋】:
〈1〉大君有命:今本作「大君」,帛本作「大人君」,楚竹作「大君子」。經部用「大君」之處有二,「大君有命」、「大君之宜」,餘多用「大人」、「君子」。帛本作「大人君」之人,楚竹作「大君子」之子,疑為衍字。
大君,即天子。有命,有賜賞之命令。全句意謂,天子以爵命賜賞有功人員。
〈2〉開國承家:今本作「開國」,帛本作「啟國」,楚竹作「啟邦」。開、啟古通用,說文:「邦,國也。」。楚竹「丞」,作承。「家」,原篆上從「爪」,故楚竹字同家。
孔穎達疏曰:「若其功大,使之開國為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為卿大夫。」
開,即封。國,即諸侯國。開國,即被封為諸侯而有國家。
承,即承受。家,即卿大夫。承家,即被封為大夫,承受家邑。
開國承家,即封諸侯立卿大夫。
〈3〉人勿用:楚竹作,應為「小人」合文。
小人有二義,象傳曰:「小人勿用,必亂邦也。」,小人指無德之人,此其一。干寶曰:「小人勿用,非所能也。」,小人是指無才之人,此其二。
按:就義理而言,小人當指無德之人。就占筮而言,小人應為庶民或無才之人。
勿用,用,為施行。勿用,即勿施行。
勿用,即無才德的人不能開國承家。
【爻辭大意】:玩占遇此爻,小人勿用。就如開國承家,不能用小人,是以論事取象來說明斷占之辭。


占辭分析之七師卦
 
 
 
         
      
     
師卦

貞丈人,吉,無咎。



初六
否臧,凶。
師出以律〈論事〉


九二
吉無咎。
在師中
王三錫命〈論事〉


六三
師或輿尸〈論事〉


六四
無咎。
師左次〈論事〉


六五
無咎。
貞凶
田有禽利執言〈取象〉
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論事〉


上六
小人勿用
大君有命,開國承家〈論事〉
〔說明〕:1、師卦直接貞問,直接斷吉凶。
2、應是倒裝句,王三錫命在前,才有在師中,吉無咎。
3、六五是兩件事,而有不同的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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