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妹妹走了留給社會震驚、悲痛,感嘆「我們的社會是否病了」?從捷運殺人案距今剛满週年,就發生對幼苗摧殘,社會是否警覺這種重大殺人案週期縮短了?才八歲的幼童如何培養她自衛的能力,主政單位是否太樂觀?對「護幼」的機制,是否太薄弱?因為涉及中央、地方的權限,及人力、財政分配,略疏管見。
其一,校園安全宜統歸中央辨理,試想己成年的大學校園有校警隊,而未滿十二歲的國小生卻付諸闕如,這勿寧是在校安制度上的弔詭,不然就是在財政上的分配不合理。敎育部可思考成立校警隊,或可彌補校園維安缺失。
其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友善校園計畫」拆圍牆開放校園,在國中、小是個錯誤的計畫。試想是否有人主張幼稚園也拆圍牆,如果是否定的,七、八歲的學同不是剛從幼稚園大班畢業没多久嗎?就國中生而言,校内的衝突,往往一通電話就糾集校外已畢業的學長入校尋釁。是的,圍牆在高也擋不住暴徒,但太低的圍牆使暴徒如入無人之境。諾大的校園人力缺乏,宜在圍牆週邊廣設監視器,將畫面集中於會客室由值勤人員監控,遇有動靜笫一時間反應學務處統畴處理。
其三,敎育問題由敎育方法處理,這應是對校園内學生的敎育問题而言,但暴徒的入侵己不是敎育方法所能處理的範畴,這是司法治安的大問題,昔日敎育界高呼「警察退出校園」,可能居於這種分際未釐清,所導致的誤解。「少年隊警察隊」專司少年事件預防,及校園查訪、校園安全維護、少年事件處理,學有專精而且是職責所在,如果校園發生重大校安問題,經學校權衡聯繫協辦,誰曰不宜。
其四、「我們的社會是否病了」?不是的,是我們社會的確有人病了,而這些病人又隱藏在社會不知的角落,成為不定時的炸彈,在事件未爆發前,要拆解這些不定炸彈,有一個重要法門叫「關懷」,有親情關懷、社會關懷、宗敎關懷。社會常見一些天不怕、地不怕,一心想死的暴徒,在親情的呼喚下心防潰堤,或在宗敎關懷下歸主從善。如果事件爆發了,大家心情要沉澱,冷靜思考如何從制度面、司法面檢討改革,不要引起社會恐慌,反而亂了整體生活步調。
「媽媽,以後不能一個人上廁所嗎?」聞之令人鼻酸,就本案而言落單僅一人遇害,成雙遇害的可能就是兩人,個人無欲喧染恐怖氣氛,敎育界如無進一步具体校安措施,叫家長如何指導孩童的安全措施。我們再省也不能省在學生的安全上,為政者宜思考少些「烟火式施政」的浪費,用在校安的維護,提供學童一個安全寧靜的學習環境,至於分發哨子的事由班導師處理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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