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淨人心,醫學抗病毒…府院多方討好 噤聲不作為?
三月瘋媽祖!是國家無形文化資產,重大活動在經濟上理應可帶動內需,無奈今年碰上新冠肺炎疫情,早在元宵節擲筊決定的日期及活動,受到嚴重的衝擊,廟方主事者所受的壓力可想而知,就連執政者昔日「選擇國籍,自行承擔」的厲言不再,僅作溫情呼籲,希望神明慈悲會支持政府的做法,要做好延期備案。
神祇遶境進香,所謂「境」是指一定的轄區範圍,依據社區共同的信仰、共同的記憶、共同崇奉祭祀的神明,因其同質性高,活動熱度經年不衰。遶境傳統應源於春秋戰國時的社祭,而且是偏向民間社祭,窮鄉之社,扣甕拊瓶,相和而歌,自以為樂。南北朝至於唐、宋,行像的儀式自西域傳入,即每年佛生日,將莊嚴佛像載之以車巡行城內,供信眾瞻仰朝拜。元、明以後,又為浴佛的儀式所代替,浴佛除了紀念佛祖的誕生外,還有潔淨世間眾生心靈的作用。到了十七世紀鄭成功登台,媽祖隨著閩南一帶的移民信眾分靈來台奉祀後,才有媽祖遶境回娘家的宗教活動。
追本溯源,媽祖遶境進香的意義,代表神明巡視轄區,驅邪納吉,安定人心,祈求平安,熱鬧共歡,酬神謝顧。這是神明的「例行性任務」,也是神與神、人與人之間的聯誼活動。至於新冠肺炎疫情,以神道的看法應屬「瘟疫」,似宜由道教所祭拜瘟神起「瘟醮」,「媽祖會保護」是否流於主觀的信仰。
世界衛生組織已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宣告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並表示遏止疫情爆發的「機會之窗」正在縮小。加諸武漢萬家宴及南韓大邱的新天地教會活動來看,所引發的病毒感染擴散,對台灣而言是警訊,不可以因為防疫前線將士用命,而有所輕縱,災難臨頭,豈宜賭氣強行以對。
媽祖遶境進香,筊杯結果如與眾人的意見不合,宜能守靜,甚至無所為都是吉利的,若將其視為「輿論壓力」,仍堅持己意去做,恐逢凶險。况且病毒是形而下之物,何以用神格化的媽祖去對抗,病毒是要靠免疫力及藥物去對抗,媽祖應是用來淨化人心。
憲法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及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然而宗教信仰行為的自由並非漫無限制,有關宗教信仰的崇拜與傳教之自由須不妨害公共安寧、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並不得違反人民應盡之義務。府院不宜噤聲不作為,希望多方討好,而讓社會持續喧鬧對立,陷於險境。
「齊有彗星,齊侯使禳之。晏子曰:『無益也,只取誣焉。天道不諂,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春秋、左傳)齊國出現了彗星,齊景公派人祭禱消災。晏嬰說,這有何用,還不就是自己騙自己。天道又不騙人,天命也不會有錯,祭禱能有何用?理性是宗教信仰行為的先決條件,是對信仰的加强,對信心的增强,理性與宗教信仰不應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宗教脫離理性,不正彰顯「祝史之為,無能補也」的道理。
三月肖媽祖!是國家無形文化資產,重大活動在經濟上理應可帶動內需,無耐今年碰上新冠狀肺炎疫情,早在元宵節筊杯決定的日期及活動,受到嚴重的衝擊,廟方主事者内心所受的壓力可想而知,就連執政者昔日「選擇國籍,自行承擔」的豪語不再,僅作温情呼籲,希望「神明慈悲會支持政府的做法!」要做好延期備案。
揆諸宗教信仰的心理因素,古今不外乎認為神祇,具有令雨、令風、令霽支配自然界的能力,主管興建土木、出行、做買賣等日常事物,及主宰人類災難及禍福,甚至「帝若(諾)」、「帝不若」,可決定戰爭勝負及政權的興替。所以「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禮記・喪記》到了周朝「尊禮尚德,事鬼敬神而遠之。」然遠之並非棄之,傳承至今敬鬼神,仍是人民內心最虔誠的一塊。
神祗遶境進香,所謂「境」是指一定的轄區範圍,依據社區共同的信仰,共同的記憶,共同崇奉祭祀的神明,因其同貿性高,活動熱度經年不衰。遶境傳統應源於春秋戰國時的社祭,而且是偏向民間社祭,窮鄉之社,扣甕拊瓶,相和而歌,自以為樂。南北朝至於唐、宋,行像的儀式自西域傳入,即每年佛生日,將莊嚴佛像載之以車巡行城內,供信眾瞻仰朝拜。元、明以後,又為浴佛的儀式所代替,浴佛除了紀念佛祖的誕生外,還有潔淨世間眾生心靈的作用。到了十七世紀鄭成功登台,媽祖隨著閩南一帶的移民信眾分靈來臺奉祀後,才有媽祖遶境回娘家的宗教活動。
追本溯源,媽祖遶境進香的意義,代表神明巡視轄區,驅邪納吉,安定人心,祈求平安,熱鬧共歡,酬神謝顧。這是神明的「例行性任務」,也是神與神、人與人之間的聯誼活動。至於新冠肺炎疫情,以神道的看法應屬「瘟疫」,似宜由道教所祭拜瘟神起「瘟醮」,「媽祖會保護」是否流於主觀的信仰。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將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宣告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並表示遏止疫情爆發的「機會之窗」正在縮小。加諸武漢萬家宴及南韓大邱婦女參加的新天地教會活動來看,所引發的病毒感染擴散,對台灣而言是警訊,不可以因為防疫前線將士用命,而有所輕縱,災難臨頭,豈宜賭氣強行以對。「恒順眾生」(華嚴經)宗教願為一切眾生服務,令信眾生歡喜心永隨媽祖。
「龜筮共違于人,用靜吉,用作凶。」(尚書、洪範、稽疑)意謂媽祖繞境進香,筊杯結果如與眾人的意見不合,宜能守靜,甚至無所為那是吉利的,若將其視為「輿論壓力」,仍堅持己意去做,恐逢凶險。「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易經、觀卦)聖人順應自然之勢,利用神道設立教化,以感化萬物,教誨眾人,迎福避災。况且病毒是形而下之物,何以用神格化的媽祖去對抗,「藏往知來」、「彰往察來」,病毒是要靠免疫力及藥物去對抗,媽祖應是用來静化人心。
就法律而言,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之自由,及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然而宗教信仰行為的自由並非漫無限制,有關宗教信仰的崇拜與傳教之自由須不妨害公共安寧、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並不得違反人民應盡之義務。府院不宜噤聲不作為,希望多方討好,而讓社會持續喧鬧對立,陷於險境。
「齊有彗星,齊侯使禳之。晏子曰:『無益也,只取誣焉。天道不諂,不貳其命。若之何禳之?』」(春秋、左傳)齊國出現了彗星,齊景公派人祭禱消災。晏嬰說,這有何用,還不就是自己騙自己。天道又不騙人,天命也不會有錯,祭禱能有何用?理性是宗教信仰行為的先決條件,是對信仰的加强,對信心的增强,理性與宗教信仰不應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宗教脫離理性,不正彰顯「祝史之為,無能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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