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周易與神靈的關係 四之一

四、其次談何謂神?


   在西方哲學史中對神的存在,曾出現兩派絕然不同的看法。即有神論(Theism)及無神論,有神論主張:神是世界中形形色色各種存有物以及一切存有物的根源。萬物都依靠祂,祂以認識及愛二種行動照顧遍及萬物,因為萬物由祂而出,祂是它們的第一主動因;它們被祂所吸引,因為祂是它們的最後目的,萬物都分享衪的圓滿。因此祂具有無限性;祂從太初就恆常圓滿不變,因此祂具有不變性;神應是純粹的精神體,因此是有位格的存有,所以衪具有非物性、位格性及不死性。中國古時候的天帝,即屬此種類型。至於無神論,則站在完全反對的觀點,認為宇宙間無所謂神的存在。
   對神學的研究有自然神學派,主張人類可確認神的存在,進而作陳述,並能判別其陳述的真假。其盲點在於確認証明,因此有超自然神學的興起:其主張以神的救恩為研究對象,而不在以自然界創世的觀點探討,使哲學與神學的研究更密切。
   在神學的演進中,有兩派學說值得我們借重,即「泛神論」主張「把神牽入宇宙的變化過程中,並末充分把神和宇宙區別開來,而且經常把祂降為盲目的、無位格的萬物根本。僅視神為抽象的宇宙現律,或一切規律的總和。」(西洋哲學史辭典、布魯格編著、項退結譯、華香園出版社)及「神話學」主張:「用以表示一種象徵性的傳述,尤指宗教象徵主義的一種基本形式,以別於象徵性行為,和象徵性的地點與物体。」(大英百科全書)由此我們可清礎體會到古代中國的多神論,及三代帝王家族的起源的神話描述及作用。
    中國的宗教觀念,神是多元的。有主張能主掌生成萬物,能支配自然律的天神。及因迷信尋求自我慰藉,對自然界及聖哲人物的崇拜。我們從另一個面向來探討,即殷周的祭祀,就更能深入瞭解中國的宗教觀,因為祭祀的對象,就是當時人類社會所認為信奉的神。一、對天神的祭祀:諸如祭天、祭日月、祭星辰、祭寒暑、雩祭(祭水旱)等。二、對地祗的祭祀:諸如祭社稷、祭山川、祭五祀(戶、竈、中霤、門、行)、蜡祭(十二月蜡八之祭)等。三、對人鬼的祭祀:諸如對祖廟及厲鬼的祭祀。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殷周時期所信奉為的神,對象包含天、地、人,宇宙的上中下等三個層級。至於以中國典籍中所謂的神,其義分柝如后:
   神:示部。說文:「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曰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所以孔子與地學生宰我對答中說:『氣也者,神之盛也。」(禮記)鄭玄注曰:「氣,謂噓吸出入者也。」(禮記鄭注)孔穎達疏曰:「氣,謂噓吸出入也者。謂氣在口噓吸出入,此氣之體,無性識也,但性識依此氣而生,有氣則有識,無氣則無識,則識從氣生,性(識)則神出入也,故人之精靈而謂之神。」(禮記正義)又說:「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蓍也。」(禮記)又【左傳、昭公元年】:「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由以上的引述可知「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天神是引出萬物,日月星辰可垂象示吉凶,山川之神可掌管水旱癘疫之災,而人之精靈是謂之神,善者可配上帝而佑子孫,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而惡者(無可歸者)可為厲鬼為害人間。因此,在古藉中所謂的神其特性可分類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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