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周易與神靈的關係 四之二

<一>、自然之神:
   
    說文:「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曰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因為天神引出萬物,進而化育萬物,所以宇宙不僅為其所創造,而且為其化育成長。而且這种化育的規律,非常神妙自然。如說卦所言:「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其大意是說在天地間的化育,是以雷鼓動萬物啟蟄,風吹拂萬物使其成長,火性乾燥萬物,澤潤氣上浮和悅萬物,水滋潤萬物,艮性終始萬物,將萬物的成長終始,以卦性來示意,完全在陰陽互動之間自然而為。而且這種化育的行為,不因喜怒偏好、反覆無常,並以一定的自然律來支配宇宙的運行。誠如【觀、彖】:「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所言。天地陰陽變化雖不測,但四時的運轉,還是依一定的規律在進行,而且不會差錯。自然之神與宗教之神最大的分野,在於雖受豐絜的祭祀,仍未有所動,即沒有「神必據我」,仍不見其公亦不見其私,無為而為。

<二>、宗教之神:


    是超自然的神靈,在人類意識中具有判別善惡吉凶能力的神,但可透過的殊的人物或行為趨告避凶。天神,即造物主。「祭神如神在」左、僖五:「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由於豐潔的祭物,及虔敬的心即可「神在」、「據我」。【後漢書、張禹傳】:「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又【楚辭、九歌】:「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聖人、英雄、生前對人類有貢獻、或受人祟敬的人,死後之魂靈受人尊敬曰神。能「與鬼神合其吉凶」【乾‧文言】、或談「鬼神之情狀」皆屬之。

<三>、哲學之神:


    能展示理性的基本原理,及事理現則,資人所遵循的神,具有終極价值的神,亦就是義理之神。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聖人以是為未足也,築為宮室,設為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教民返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眾之服自此,故聽且速也。」(禮記、祭義)意思就是萬物精靈,尊奉他們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名為之鬼神,作為百姓崇拜的對象,萬民知所畏懼敬服。聖人更進而建築宮室,設立宗廟,慎始追遠,以達到「眾之服自此,故聽且速也。」的目的。這就不難理解聖人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觀、彖】,的神道制度意義及目的了。「及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彖】進而從理論上,將天道、地道、人道、鬼神道,統合在「虧盈而益」的哲學理論上,此處之神屬哲學之神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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