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從來不是價值問题,不管喜不喜歡,「無恃其不來, 恃吾有以待也。」(孫子兵法)所以説戰争是現實問题。 敵我對撞損傷最多當推軍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兩軍初始對戰, 兵力即刻損傷四分之一,以當今武器系统之精銳,台灣防務之弱化, 兩岸兵力對撞,實在令人不忍推估。「拍拍手! 這些退將大概一輩子,就打了這一場仗」執政黨對抗議退將的訕笑, 足以彰顯政治人物的無知、無德,不知戰争不可预测性, 很可能只要遇上一次,多數忠靈就要進忠烈祠,甚至是喪屍亂葬崗。
軍人,要面對生命價值的選擇,只要敵我對峙,生命隨時受到威脅, 因此被要求「貪生怕死,莫進此門。」誓死捍衛人民, 對國家绝對忠誠。軍人的忠誠、犠牲,理應換來是受到國家法律的「 信赖保護」。國防部長馮世寬面對退伍軍人抗議,表示「 這是退輔會管的事,不是國防部。」還眞是猴子爬的高, 紅屁股看的清礎。「與子同袍」、「與子同澤」、「與子同裳」( 詩經)所謂袍澤情深,豈是大紅西裝所能同衣?「軍方的年金改革, 一定會保證退役及服役的國軍權益和福祉。」國防部發言人的話, 言猶在耳,豈容「大鹏」一推六二五。
退伍軍人,除了屆齡除役之外,仍然有備役的身份, 只要國家因需要,不容置身度外,政府怎能對退役同袍如此無情。 何況蔡政府對待退伍軍人的態度,豈非現役軍人的一面明鏡, 能不令軍人心寒?執政黨政客惡言相對「投共退將/ 臉皮槍砲打不穿/是在亂三小朋友?/八百壯士能夠湊好坐滿」 這不僅是在羞辱整體退伍軍人,甚且是在刨國安的根。環顧歷史, 戰爭之後必然發生經濟蕭條, 退伍軍人權益必需由國家負最後的責任,美國軍人權利法案, 對退伍軍人權益的保障,是成功的案例。失敗案例,當推國共内戰, 國軍裁軍,無暇照顧裁員,造成軍心動搖, 當時有數百名將軍大哭中山陵。中共此時打出口號「此路走不通, 去投毛澤東;此處無人要,延安去報到。」退伍軍人問題處理不當, 豈非讓敵長我消,銷融軍力,造成潰敗結局。史鑑不遠, 當今一二0萬退伍軍人權益,豈容濃缩成立法院前少數老將, 方便執政黨柔躪處理。試想若非老將身先受辱,難不成要年輕營、 連级退役軍士官走上街頭,小英方肯出來「維稳」? 中低階層退役軍士官對年金的怒吼,退輔會應感受最深, 主委若非老將謀國,誰願擔此重擔,孰不知不如歸去。
年金改革,軍人胸中芥蒂,在於忠誠換不到國家的信赖, 犧牲得不到政府的保障。「鼎革之道,在於革而當,革而信之, 柔進而上行。」將軍人年金單獨處理是邁出正確的第一步,因經濟、 裁軍或基金經營不善等因素,政府必需負責最後的責任, 更不宜因選票考量,失之躁進,憑恃立院多數暴力,匆促立案, 使退役軍人頓失生活尊嚴。
「夫兵,猶火也」(左傳),小英處理之際宜「戰戰競競」、 慎之又慎,切莫「自自冉冉」引火自焚,勸「公無渡河,公竟渡河, 墮河而死,當奈公何 」《北韓、箜篌引》
軍人,要面對生命價值的選擇,只要敵我對峙,生命隨時受到威脅,
退伍軍人,除了屆齡除役之外,仍然有備役的身份,
年金改革,軍人胸中芥蒂,在於忠誠換不到國家的信赖,
「夫兵,猶火也」(左傳),小英處理之際宜「戰戰競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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