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易經原流與發展 三之一


三、周朝集成期:
    到了周朝要研究有關卜筮的的制度就方便多了,因有周禮一書,其內涵即豐富又有系統,對體現當時各方面的制度即完整又具體,確是要研究周朝官制重要的典籍,其中春官宗伯第三,對有關對掌邦禮的規定,有很細緻的規定。對事天地神鬼的官職,有相當具體及系統的規制,玆分析如后。
1、周朝中央官制與卜筮的關係
    周代的政治制度權力集中在天子一人,在其中央官吏中最高者謂之「三公」即太師、太傳、太保(司馬、司徒、司空),其次為少師、少傅、少保稱為『三孤』。其職責為『三公坐而論道,三孤為之副。』,雖然位高但僅是榮譽職,坐而論道提供意見而己。實際的權力機構在「六卿」相當於後來的六部:第一是天官大冢宰(太宰),掌邦治。第二是地官大司徒,掌邦教。第三是春官大宗伯,掌邦禮。第四是夏官大司馬,掌邦政。第五是秋官大司寇,掌邦禁。第六是冬官大司空,掌邦事。在此我們要特別介紹的是春官大宗伯,【周禮、春官宗伯】記載:『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邦保國。』即掌管一切典禮,周代重視祭祀與儀節,所以相對的其職位仍相當崇高。大宗伯之下有小宗伯、肆師、太卜、大祝、太史,及卿士大夫。其中卿士大夫:有正長官是正卿(上大夫),副長官是次卿(中大夫),其次有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在卿士大夫之下尚有府、史、胥、徒等職務,掌管一切瑣碎的事務。
 
大卜職糸一覽表──依據周禮天官冢宰暨宗伯禮官之職製表【與卜筮有關者】
 
 
                
卿上
1
6
12

12
120
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亓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2





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大烖,及執事禱祠于上下神亓。

4





凡祭祀之卜日、宿、為期,詔相其禮。尚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卅二人。


2
2
4

4
40
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亓,祈福祥,求永貞。尚含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




2
4
8

4
40
大祭祀,與執事卜日。戒及宿之日,與羣執事讀禮書而協事。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辯事者攷焉,不信者誅之。尚含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
            
「卜正」
   
2





卜筮官之長。掌三兆之法、掌三易三法、掌三夢之法。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以八命者贊三兆、三易、三夢之占,以觀國家之吉凶,以詔救政


4





掌握兆象之分辨,區別鉆鑿龜甲的類型;負責灼龜;辨龜之上下左右陰陽,以授命龜者,而詔相之。


8





卜人無別職者,以其助大卜卜師行事故也。

16
2
2

4
40



2
2
2
4
4
40
掌六龜之屬,辨其體色,以供卜事。


2

1


8
負責提供灼龜所用之工具。
凡卜,以明火爇燋,遂吹其焌契,以授卜師。


8
1
2


8
掌占龜,以八簭占八頌,以八卦占簭之八故,以胝吉凶。
占筮皆任其事。系幣:即書其命龜之事及兆於策而系之於龜。


2
1
2


4
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以辨吉凶。三易:連山、歸藏周易。九簭:巫更、巫咸、巫式、巫目、巫易、巫比、巫祠、巫参、巫環。


2

2


4
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
2

2


4
又稱『胝祲』。掌十煇立灋,以觀妖祥,辨吉凶。
2
1
1

1
4
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國有大烖,則帥巫而造巫恆。職系屬大祝。
4
2
4

4
40
男巫、女巫之師。
職系屬大祝。

無數





掌望祀、望授號,旁招以芧
職系屬大祝。

無教





掌歲時祓除、釁浴。
職系屬大祝。

   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殷商的禮儀制度是沿襲夏朝的,而周朝的禮
儀制度是沿襲商朝的。孔子又云:「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由此可知周朝的禮儀制度,在遠古時代是較為完備的。雖然「周人遵禮尚施,
事鬼神而遠之。」但在人文的体系中,尚有一大塊與鬼神交往的空間。在周王朝中有個春官宗伯,相當於日後的禮部,規定了人與人、諸候與諸候間、人與神鬼間的交際。首先周王朝建造都城之後,便開始分官設職,『以為民極』把官職設置的目地的遠景定位在,作為百姓行為仿效的最高標準。而春官宗伯最主要的任務為「使帥其屬而掌邦禮」。最主要的負責人『大宗伯』,負責制訂王國祭祀天神、人鬼,地神等禮制,用輔佐帝王建保邦國。下面有小宗伯、肆師、大祝、大史、大卜(卜正)、卜師、卜人、龜人、菙氏、占人、筮人、占夢、視祲、司巫、
巫師、男巫、女巫等官員職務要與鬼神接觸。周代的人沿襲前朝,大小事都要透過大卜、占人、筮人以龜卜、占筮的方法去請示鬼神,要大祝、大史去禱告,以男覡、女巫來代表鬼神示意。在整個祭祀的體系中,大宗伯是主要的官長,小宗伯是副座,肆師是協理,真正主事者是大卜。左傳隱十一年春:「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杜預註云:『卜正,卜官之長。』」疏:周禮春官大卜下大夫二人,其下有卜師、卜人、龜人、筮人,大卜為之長,正,訓長也,故謂之卜正。在整個制度設計上,在大宗伯的領導下,橫的聯繫又有大祝、大史的協助。大祝:掌管六種祝禱的文詞,用以事鬼神、地神,祈求長久的福祥及吉利。而大史除了自己的職掌『六典』之外,在祭祀上當「大祭祀」,要與掌管占卜事務的大卜,共同占卜決定祭祀日期。在齋戒期間要與負責祭祀的官員,研讀禮書,及合練祭祀禮儀。祭祀的當日,手執禮書指導與祭者應處的位置。如果在祭祀的過程中,對祭祀事務有爭執,則根據禮法裁判,對裁判結果不信服者『誅之』,即加以責備。綜上所述,可知在祭祀的政策擬定,及官員職位的設計,在縱的職系領導,橫的協調聯緊及監督,非僅較前人完備,以今人觀之莫怪孔子要讚嘆『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易經原流與發展 二之四


3、殷商的滅亡
     說起來歷史還真弔詭,商因敬畏上帝而興起,最後亦因不事奉上帝而滅亡。【尚書、湯誓】王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因而造成商湯伐夏桀。因此,殷人的宗教氣氛特別濃厚,他們「尚鬼」事死如事生,對自然界的災害及一切禍福,皆認為上帝所降。在卜辭中有所謂「帝其命雨」、『帝降若』、「帝降不若」等語看出殷人對上帝的尊崇態度。由於這種態度,引申為殷人對天地、山川、鬼神、祖先、、、等崇拜祭祀。到了商紂,【淮南子、繆稱訓】:「三代之盛,千載之積譽也,桀紂之謗,天下之積毁也。」商紂雖非一惡而亡,然其不祭祀祖先,不事奉上帝,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確實相當嚴重。周武王討伐商紂的諸項理由中「昏棄厥肆祀,弗答。」(尚書、牧誓),竟然成為重要理由之一。
【尚書、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於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又曰:「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墨子,非命】引【太誓】曰:「紂夷處,不肯事上帝鬼神。」
【尚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
再引上述三條文獻,可更進一步體會到,商紂因不事上帝鬼神,與當時的民情悖離。「今我民罔弗欲喪」,到了百姓沒有不希望大王早點死的,民情如此沸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這時縱然請神驗的大龜,也不會也不可能保佑我們吉祥。由此可知當時百姓對祭祀、占卜的重視,進而推論占卜人受到普遍崇信與敬重。

易經原流與發展 二之三


2、洪範稽疑中所談的卜筮
在商朝有個大人物『箕子』,向西周武王所陳述的治國安民大法,我們發點時間來探討。箕子是商紂的諸父,商紂無道,箕子勸諫不聽,於是就披頭散髮佯裝狂顛為奴。尚書序云:「武王勝殷殺受,立武庚,以箕子歸,作洪範。」意思就是說,周武王打敗殷紂,拜訪箕子,討教有關治國安民的天道,箕子便回獻了『洪範』大法。柳詒徵云:「夏代有冶國大法九條,其文蓋甚簡約,流傳至於商室。商之太師箕子,獨得其說。周武王克殷,訪問箕子,箕子乃舉所傳者告之。是曰:『洪範九疇』,亦曰:『洪範九等』。」(見其著中國文化史)。從前述大禹謨的「官占」與『洪範九疇』中的洪範第七疇,稽疑的相似度似乎可呼應此種說法。
洪範第七疇,稽疑,就是遇到問題時稽考疑問。「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也就是說,在制度的設置上,首先送選擇設置一個卜人與筮人,然後將心中的問題告訴卜筮人去卜、去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忒。」其象共有七種,前五種雨、霽、蒙、驛、克屬於龜卜的兆象,畧而不談。用蓍草占筮的有二種,『曰貞曰悔』,也就是說卦象有內卦外卦或上卦下卦。然後根據卦象的推演變化,以占卜吉凶與否。
「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設立知道卜筮的人,來主管卜筮的事。如果三人來占,以多數決,至少要聽從兩個人的說法。在此要特別說明「三人占」的涵意,是指用三人各用依不同的方法來占筮,竝非一件事用同一法占三次,與蒙卦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這是一人占筮的作法,在其內涵、方法、慎重性、遵天神的意旨上是有相當大的差異性的。因為到了周朝【周禮、春官宗伯】有規定:『大卜掌三兆、三易、三夢。』即三種卜法、三种筮法、三種夢占。【儀禮、士喪禮】鄭玄疏:「卜筮各三人。大卜掌三兆、三易。」據傳夏、商、周三代卜筮各異,三法並卜,從二人之言。至於在占筮方面有那三種筮法,即「三易」有云:「連山、歸藏、周易」者也。【禮記、曲禮曰:「卜筮不過三」注云:「求吉不過三」。又【禮記、曲禮】曰:「卜筮不相襲」注云:「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是瀆龜筴也。」曲禮所說的規則,皆是在尊重占卜的慎重性及嚴肅性。周禮大卜,在王室,用三人三法來占筮,可彰顯其隆重及對占人、天帝的尊重。
【尚書、金縢】:「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意思是講當時武王病了,周公祝告於大王、王季、文王:【尚書、金縢】:「乃卜三龜,一習吉。啟籥見書,乃并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意思是說周公讀完冊文,於是占卜了三個龜版,通通是吉利的。再打開櫃子,核對占兆之書,也是吉利的。於是說,王將不會有什麼災害了。最近有學者認為周公是一位占人,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占筮的靈媒了。周易正義云:「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占人到此己經發展成為是個知識人,而且具有官方色彩,帝王從政的協助者。
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帝王如果遇到心中有大疑難問題,『朕志先定』首先在內心考慮一下,先確定問題然後與『卿士』官員商量一下,然後再跟『庶民』百姓商量一下,最後交給卜筮人士占卜一下,以資做為決策的依據。「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彊,子孫其逢;吉。(参閱評詁表第一欄)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参閱評詁表第二欄)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参閱評詁表第三欄)庶民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卿士逆:吉。(参閱評詁表第四欄)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参閱評詁表第五欄)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参閱評詁表第六欄)」我們將上面所述製表來討論,帝王對心中疑問,或對面臨的困惑來徵求各方的意見評詁,以便做為決策。首先介紹人員,帝王必須先確定心志形成問題,因為必須『朕志先定』,否則「帝心不定不占卜」。其次「卿士」應屬國家官員,兼具知識份子、政策決定獻策、及執行決策的角色。「庶民」應指據有反應民意的意見領袖。「占卜人」能地天通,瞭解百性需求,反應天帝的意見,此時的占卜人的地位重要性,實巳不能泛泛言之。其次,我們可以用「賽局理論」來評詁說明。第一欄是全利,有利於王室、政策執行者卿士、黎民百姓、竝達天人合一是謂「大同」,帝王得以身心康疆,子孫强盛,是大吉大利。第七欄是全害的,雖然朕志先定,餘皆說不宜,則凶,萬事不宜。第二到第六欄各有不同的意見,則要權衡利害,利者取其多,害者取其少,以趨吉避凶。其衡量的標準,除量的取捨之外,更要重視質的考量。在質的考量方面,表現出下列數點特色。第一、對庶民百姓的意見,不但有表達的出口,且也竝受到某種程度的重視。巳為日後「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觀念萌芽找出路。第二、對天神的重視,相對提高占筮人的地位:如龜卜從而占筮逆,對內施政吉(如祭祀、冠婚之數),對外佂戰則凶(蓋佂者凶事也,加諸卿士、庶民反對,可說神民皆反對故凶)。至於占卜皆逆,則靜守尚吉,强行己意則凶。,由此可體會到當時政治社會對天神的重視,而代表與天神對話的卜筮者,當然相對受到遵重,地位亦相對提高。至於卜者與筮者熟重,在文献上竝無資料可供評論。但到了周朝有周禮一書可供参考,則有較明確的文獻依据據再來討論。第三、卜龜與占筮皆代表神意,如果二者同表從或逆也許好談,但如果二者意見不同,如龜卜從占筮逆或龜卜逆占筮從,將如何評詁?首先『凡國之大事先筮後卜』(周禮),『當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漸也。于筮之凶,則止不卜。』(周禮鄭注)。其次亦可採取『筮短龜長』的說法,但這種說法都是日後演變出來的,在當時提出洪範的時期竝無文獻可資引論。然當時的作法採用較保守的決策,即『守靜』、『作內』,致於『作外』、『用作』則盡量避免。
附表一:
帝王、卿士、庶民、占卜意見評詁表
欄目
帝王
卿士
庶民
占龜
占筮
      
1
            
身其康彊,子孫其
逢;吉。
2

3

4

5
作內吉,作外凶

6
用靜吉,用作凶

7


朕志
先定








凶、不用
帝心不定不占卜
此欄純屬假設僅
方便討論用
說明:○代表從,X代表逆。依據【尚書、洪範】七、「稽疑」制表
附摘錄原文:
洪範七、稽疑: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彊,子孫其逢;吉。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庶民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卿士逆:吉。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

易經原流與發展 二之二


〈二〉商朝:
1、   殷商中央官制有關卜筮的人與事
到了商朝【禮記、曲禮】記載,「天子建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次為「五官」,再次為「六府」。從其中央官制來看有大祝、大卜的官制,實較周朝合歸為春官宗伯,更能表現如孔子所云:「奉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的民族特性。尤其日後在殷墟所發現的甲骨文中,有多次「卜」字的出現,更能証明此一觀點。柳詒徵云:「蓋殷以崇祀而興,以不祀而亡,此尤殷商一朝之特點也。尚鬼,故信巫,而巫氐世相殷室。」(見其所著中國文化史第一三八頁)並引【尚書、君奭】:「在大戊時,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史記、殷本紀】:「伊陟贊言於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又云:「祖乙立,殷復興,巫賢任職。」【史記、封禪書】:「伊陟贊巫咸,巫咸之興自此始。」孔安國注云:「贊,告也。巫咸臣名,今此云巫咸之興,自此始,則以巫咸為巫覡,然楚詞亦以巫咸主神,蓋太史以巫咸是殷臣,以巫接神事。太戊使禳桑穀之災,所以伊陟贊巫咸,故云:巫咸之興自此始也。」又阮元謂:「巫咸、巫賢世職為巫,故以巫為氏。」綜上所述,可知巫咸本身就是以巫接神事,在大戊時協助治理王事有成,在祖乙的時候其後代巫賢,又以巫事來協助處理王事。其成效讓周公有感而言:「故一人有事於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見尚書君奭)也就是說讓殷天子只要對天下有所行動,他的政令就像龜卜、蓍占一樣沒有人不信賴的。「巫咸」此人在五帝己提及,依呂世春秋及世本,認為是五帝時期的人,而尚書及史記確認為是殷商時期的人。因無進一步的典籍可徵引,故並列引用。五帝時僅引例說明,巫醫卜筮星占容易混合擔任,並未詳細分工。而殷商時期,巫咸因一歷史事件,雖自身是以巫接神事,而被推薦擔任協助政事推動而成功,甚至其後代,亦被推薦以巫事來協助處理王事,而受到稱許。
商史紀:成湯時歲久大旱。太史占之,曰:「當以人禱。」湯曰:「吾所以請雨者,人也。若必以人,吾請自當。」遂齋戒、剪髮、斷爪,素車白馬,身嬰白茅,以為犧牲,禱於桑林之野。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室崇歟?女謁盛歟?包苴行歟?讒夫昌歟?」言未已,大雨方數千里。(《淮南子·主術訓》) 桑林人禱以現代人的看法似乎極不人道,此段歷史亦為儒者所不採。但睽之中國歷代殉葬史,打從殷商時代就有,日後在安陽小屯侯家莊發掘的殷陵大墓中,據甲骨文記載,商王最多的一次殺了二千多人。人禱這种不合人道迷信,似乎是人類演進史不得不的過程。因此,桑林人禱事件正呈現出成湯對史巫的建議的人本主義的轉化,對迷信的一種糾正,是神祕主義過渡到人道主義的分界點。對「太史占之」一詞,在此要特別說明:在上古時期的史官,誠如司馬遷所云:「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不但要記錄帝王的言行,一方面要觀察天文曆象,另一方面還要協助帝主占卜稽疑,所以古時候的巫、祝、卜、史往往是不分類的,到了周朝才有較細的分工,但在實際工作上又彼此配合支援,就是此種制度史沿展的結果。

易經原流與發展 二之一


二、夏商演進期:
    五帝之後歷經夏、商、周三代,在卜筮星占方面,其典章制度,漸臻完備。在制度上由簡至繁,容或有其差異性,但在官制上常出現相同的名稱,由此可窺知其一貫性及沿展性。首先在宗教態度上,其所尚之道,亦容或有其差異性,如【表記】所記載:「夏道遵命,事鬼神而遠之。」、「殷人尊神,奉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周人遵禮尚施,事鬼神而遠之。」雖然其間事鬼神有態度上的差別,殷商似乎較尊重鬼神,較為迷信,但有其「事鬼神」的共同點存在。
〈一〉、夏朝:
【尚書、大禹謨】:「禹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
【尚書、大禹謨】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於于元龜。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卜不習吉。』注云:「官占之法,先斷人志,後命於元龜,言志定然後卜。」又注云:「言巳謀之於心,謀及卜筮,四者合從,卜不因吉,無所枚卜。」

【尚書、甘誓】大戰於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鄭注:「大傳夏書云:六卿者,后稷、司徒、秩宗、司馬、作士、共工也。」
【夏官、司勛】:「凡有功者,銘書于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勛詔之。大功,司勛藏其貳」,其官則『史四人』,故云『史以書勛』,其實卜史祝史之類皆是。
在夏朝雖說「事鬼神而遠之」,但在其六卿中『秩宗』仍有卜官的設置。尚且有史官的編制,但史官除記載天子的行事之外,仍要記錄占卜禱祝之事,所以說夏朝的史官,尚具有卜史、祝史的性質。在夏禹的朝代,就有『官占』之說,孔傳云:「帝王立卜占之官,故曰官占」而官占之法,所先求占卜者要先斷人之志,然後才命於元龜。意思就是要先志定,即命辭要確定,然後再求卜。至於帝王行事,首要「朕志先定」,然後「詢謀僉同」此處所言的詢謀,似乎是指詢謀於卿士及百姓,最後才「鬼神其依、龜筮協從」。意思就是說,然後才借著龜筮請教鬼神,其結果作為行事的依據。從以上的引述,似乎可推論出以下幾項觀點:大禹謨的官占與洪範七、稽疑,官占之法己有稽疑的騶形(至於稽疑的內容以後再討論),此其一也。從大禹謨所云:「昆命於于元龜」、「龜筮協從」己是占卜合事,亦即己又占筮又龜卜,此其二也。而且官占之法,求占之人心志要先定,其心理程序:占卜的標的要先確定,不可騎牆猶疑,且要「詢謀僉同」,然後占人及求占之人內心皆要平靜,然後再進行占卜,才不會產生「無所枚卜」的狀況。因此,求占人與占卜者在心理上是平等的,因為占卜者僅站在『協從』的角度,最高位階仍是『鬼神其依』,此其三也。
【尚書、洪範】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陳其五行。」
【尚書、洪範】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尚書大傳】「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也。是為人用。」
【國語‧鄭語】「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萬物」
【左傳】「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
【國語、魯語】:『、、、、;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
在前面我們引述說黃帝建立五行之說,但真正把五行運用到生活面,而
且有文獻可資討論的是在夏代。當我們明瞭五行是在合乎人之用,就可知夏
朝文献所說的五行是在於利用厚生,把五行從形而上象徵性的抽象特質中,
過渡到形而下,成為先民利用厚生所必須之道。【尚書、甘誓】王曰:「有扈
氐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夏代願因別
國「威侮五行」,而舉兵誓師討伐,有學者將「五行」註釋為「五行官」是在執行五行之用的官員。可見當時的五行是指人事的得失,而非為推測禍福休咎趨吉避凶之計。到了戰國晚期鄒衍等儒家學者,把五行說神祕化,與陰陽學說相結合,提出了五行相克相生的思想,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和「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的觀點。陰陽家以五行為五德,認為歷史朝代的嬗變即遵守五行相生相剋之道,是為『五德終始說』。司馬遷稱鄒衍「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以五行相剋的迴圈變化決定歷史朝代的更替, 用來說明王朝統治的趨勢,預告吉祥符應。這時候五行學說又由形而下利用厚生,回朔到形而上的思維,且蒙上濃厚的神祕色彩,為曰後數術學派所運用,而且與占卜相結合。

易經原流與發展 一


一、三皇五帝時代草創期:
遠古文獻中有關占卜的記載不多,有些為天災的因素,如唐虞時代的大洪水,也許就將文獻給淹沒了,有些為人的因素,如秦始皇焚書坑儒(雖言卜筮之書不燒,但散見在其他文獻可資徵引者卻被燒了。)及卜筮之書更為一般的讀書人所忽視,因此遺留下可徵的文獻實在缺乏,現謹先將敘述商周前,有關星占卜簭先賢文獻,約畧引述如后:
〈一〉、伏犧氐:
【繫辭】古者庖犧氐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
【古史考】曰:庖羲作卦,始有筮。
【窕言】(趙曾望)伏羲畫八卦,為萬世文字之祖,人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夫八卦之畫,有何文字哉?蓋因而屈曲之,因而轉移之,因而合併文互之,而文字肇興焉。
【白虎通羲】伏羲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
〈二〉、黄帝:
【世本】高郵茆泮林所輯世本佚文:
【黄帝】(四)羲和占日。(五)常儀占月羲和作占月。(六)后益作占歲。(七)臾區占星氣。(八)大撓作甲子。黄帝令大撓作甲子。
【史記、歷書】黄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
【管子、五行篇】昔黃帝作五聲,以政五鍾,五聲旣調;然後作立五行,以正天時。
〈三〉、帝嚳:
【呂氏春秋】尚儀作占月。巫彭作醫。巫咸作筮。〈尚儀,又稱為常儀或常羲〉
《山海經·大荒四經》記:「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意思是常羲生了十二個月亮,即為一年十二個月。許多古文獻認為帝俊就是帝嚳。
〈四〉、唐堯:
【世本】高郵茆泮林所輯世本佚文:
【堯】(一)巫咸初作醫。巫咸作筮。巫咸作銅鼓。
【尚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五〉、虞舜:
【尚書、舜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四時、寒暑、日、月、星、水旱〉,望於山川,偏於群神。」
【尚書、舜典】『咨伯,汝作秩宗。』鄭注:「主次秩尊卑」孔傳:「秩,序;宗,尊也。主郊廟之官。」蔡傳:「秩,序也。宗,祖廟也。秩宗,主次序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蓋以宗廟為主也。周禮亦謂之宗伯」。
    由以上的文獻資料可知,占卜在三皇五帝時期是屬於草創期,己經有占日、占月、占歲、占星氣、作甲子、作八卦、作筮、作醫、立五行,同時將祭祀的工作者列為「秩宗」相當於日後禮部的官員。至於以後醫巫的互動,祭祀與占卜的關聯,八卦與甲子、星辰、歲曆、五行的糾結,似乎這種文化的互動,亦肇因於此。司馬遷云:「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我們從伏羲正五行、作卦,及巫咸作醫、作筮、作銅鼓,可知在那個時期卜筮星占是很難區分的。甚至畫八卦的象型,亦與造字的形聲會意,似乎亦作某種程度的關聯,所以說文史與卜筮星占,似乎是混雜在一起,很難做詳細的分工。至於占卜到底是由民間的興起,轉由官方的整輯制訂,還是直接由官方直接制訂,較感遺憾的是實在缺少文獻提供探討。但有個前題值得我們提出,玩卜因使用的龜及獸骨,由於龜普遍受到民間的尊崇,其材料獲得不易。至於筴蓍雖然獲得較易,但其玩占的方法亦有其某種程度的困難,尤其對先民開發的程度及所受文化的刺激而言,如果要將占卜由民間的興起,而且風行,進而轉為官方的整輯制訂,除非有很詳確的文獻資料可資佐証,否則實難斷言。如果是由民間善於占卜的精英份子,引領風潮引起官方的重視,進而被網羅重用,如是推論是似乎較容易使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