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周易與神靈的關係 一

一、靈魂是什麼?
何謂靈魂?在西方認為靈魂(soul)通常指人的非物質方面或人的本質,常與心識有關。在宗教上,主張靈魂是人的具有神性的一部分,肉體死後靈魂仍存在。在西洋哲學史中,亞里斯多首先把生命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由三種生命的實體根源所支持,即生魂(有機體生命的根源)、覺魂(感性生命的根源)及靈魂(思想與意志等精神活動的根源)。到了中世紀以後的西方哲學,接受關於肉体與靈魂分離的觀念,哲學家無不設法解釋兩者之間的關係,即身靈關係(BODY  SOUL  RELATION),以及靈魂的性質。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他的身靈體系中堅持完全的二元論,他認為「靈魂是非物質的實體,而人是肉體和靈魂兩種實体的結合。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不希望從靈魂與肉體的關係中取得靈魂的知識,卻利用充分的意識採取內在經驗的觀點。」又說:「靈魂通過超世活動脫離肉體,力求進入更高的世界。」(西洋哲學史、WILHELM WINDELBAND文德爾班著、羅達仁譯、台灣商務印書館 327頁)從奧古斯丁的看法,無疑是從宗教的觀點出發,他主張以內觀的方法,來獲取有觀靈魂的知識,也因為堅持身靈關係二元論,進而認為靈魂可獨立脫離肉體,而進入更高的世界。西方哲學思想的傳統主流主張,「靈魂存在」的觀點,但無法証明靈魂的實體性存在的事實性,而衹能間接從整個人有機体生命中去論證形而上靈性生命的存在。靈魂不死不滅的形上根據是建立在靈魂的自立體性、無物質性與精神上,與人肉體的結合成為人,在與肉體分離之後並不失掉它的本質。實在論者認為人不能只有肉體,也不能只有靈魂,而是要二者合一。在研究靈魂的過程中,產生一些學派的觀點有利於我們解釋鬼神占卜之事。諸如神秘學:「凡以奧秘知識特別是關於靈界和未知宇宙力量的知識為依据的理論、習俗、和禮儀,都稱之為神祕學。如占卜學、巫術。(大英百科全書)又如:神祕主義,其目標是與神融為一體;神祕主義修行通常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即滌欲、潔志、澈悟和神人交融。(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又如:玄祕主義(Occultum):在認知行為上分為從宗教觀點的認知,及非宗教觀點的認知。在宗教觀點上:即以宗教方式從事於隱祕事物之認知者,則係信仰及密契。另外在宗教範圍以外,從事於正常認知能力所未知,或根本不可知的事。其內容有兩點。一、常態以外者,即認知行為,不經過正常認知能力所發生的事。例如知道不在當前的事或不透過感官行為而傳達內在心靈狀態等及對「遙遠事件」的認知現象。二、非人為而屬於自然現象以外者,如鬼怪的作為或顯示,而是沒有肉體的精神體,即屬自然以外的現象。玄秘主義這一類的事例雖然不能証明為真,但並非全是子虛烏有。神祕學中的神祕主義甚至玄秘主義,表面上與經院學派在學理上似乎有出入,但神祕主義與經院學派的關係並不違背,經院哲學與神祕主義彼此補充,互不排斥。正如神祕主義的直觀,及神祕主義的天人感通Verzuckung)為經院學派所運用。有了天人感通的觀念提出,對於遠地感應(Telepathy)主張由自我的意志力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及意志行為讓別人知曉,提供我們更完整的概念,得以建構殷周時代的神祕觀念。在神祕主義的建構中,靈媒(Mediums)的供獻使我們對古易經、龜蓍及神鬼觀念体係得以較完整的聯結。所謂靈媒是指不經過肉體的互相接觸透過靈魂,以「遠地感應」的能力來處理「遙遠事件」。到了廿世紀初,哲學家詹妞斯指出,一般人所理解的靈魂根本不存在,靈魂無非是各種心理現象的總和。但康德並不因而否定過往靈魂學派的功能,康德說:「靈魂無法以理性說明,但心思必然會斷定靈魂存在,人必須有這種結論以便據以發展倫理學和宗教。」康德的立論協助我們暸解,古易經如何從神祕的卜蓍之書,轉為義理之書的合理性,及神鬼之說轉為神道設教的必然性。
由以上的論述,我們可歸納出下面幾個觀點:一、靈魂非物質,具有獨立性,又能與肉體結為一體,及影響肉体,靈魂能通過超世活動脫離肉體,力求進入更高的世界。二、靈魂可利用「充分的意識採取內在經驗的觀點」,即可利用內觀的方法認知。三、在神學上,靈魂是人的具有神性的一部分,肉體死後靈魂仍存在。四、占卜學、巫術屬神祕學的範疇,神祕主義修行通常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即滌欲、潔志、澈悟和神人交融。五、神祕主義主張天人感通及遠地感應,透過靈媒可處理遙遠事件。六、在西洋哲學史中,盛行於十七世紀的泛靈論(animism)認為天下萬物皆有靈魂或自然精神,並在控制間影響其他自然現象。而這種自然現象與精神,深深地影響人類社會行為,後來來廣泛擴充解釋為泛神論。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對靈也有些不同的看法:
   (一)、靈就是天神:【楚辭,九歌】:「靈皇皇兮旣降,猋遠舉兮雲中。」注曰:「靈,謂雲神也。言雲神來下,其貌皇皇,而美有光明也。」又尸子曰:「天神曰靈」【風俗通】云:「靈者,神也。」【大戴禮記·曾子問】:「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楚辭·怨思】:「合五嶽與八靈兮」注曰:「八方之神也」。【楚辭、九歌、湘夫人】:「靈之來兮如雲」。以上所引的文獻中,雖然包括雲神、五嶽、八方之神、陰陽等,皆貝有神靈存在。上述諸神靈皆為天神所主宰,因此所談的靈皆指天神而言,這種天具有神秘性、主宰性、宗教性及不可違背性。所以【尚書、湯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又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詩、商頌】:「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信天命就是信天神,而天神之命就是由靈來顯現及感受。否則天各自為天,人各自為人,無所聯結,就無法建構古代中國的神靈觀。
    (二)、靈是指靈魂:是指生前存在於萬物的有知覺生命,而死後則存在於靈界的有知覺生命。現在研究靈學的學者有人主張,以科了學儀器監測出人類的腦波活動,而認為這種活動即是靈魂,是具有生命能量的電滋波而且可獨立進行思考活動。遠古社會,也是相信靈魂的存在。詩·大雅·靈台】:經始靈台。【記·明堂位】:天子太廟上可以望氣,故謂之靈台。(盧注)【出師表】:以告先帝之靈。在殷商時代,認為人死後成鬼,人鬼在天的靈魂,對後代子孫有禍福的力量。反之,如果無所歸的魂魄則變為厲鬼,而禍害世人。因此殷人「尚鬼」、「重祀」。
    (三)、靈仍人之心意、精神:在西方的學者有人主張,不用平常的感覺器官而能使精神互相交通,亦稱遠隔知覺。或指無意識中突然興起的神妙能力。不用形器去感覺,而用神識去靈應。這種靈應的精神,對我們要解釋天人與人神要如何溝通,無形中塔起一座橋樑。中國古代社會也體會到,人類具有這種功能。【文心雕龍、情釆】:「若乃綜述性靈,敷寫氣象。」注云「人之心意、精神曰:靈。」【尚書、泰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孔傳云:「靈,神也。」毛公曰:「神之精明者曰靈。」天地孕育了萬物,而人是萬物中精明神靈者,因此也只有他具有這種神識與上天溝通的能力,即所謂的天地通。
    (四)、靈者巫也:說文:「靈,巫也。以玉事神。」注云:「巫能以玉事神,故其字從玉。」又【楚辭,九歌】:「靈偃蹇兮姣服」注曰:「靈,謂巫也。古者巫以降神靈,偃蹇(舞貌)兮姣服(美好服飾),言神降而托於巫也。」又【楚辭,九歌】:「靈連蜷兮旣留」注曰:「靈,巫也。楚人名巫,為靈子。連蜷,巫迎神導引貌也。」又【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注曰:「古人云:『詔靈保,召方相』說者曰:『靈保神巫也』。思靈保兮賢姱(賢好),言己思得賢好之巫,使與日神相保樂也。」又謚法曰:「極知鬼事曰靈,好祭鬼神曰靈。」由以上的引述,可知巫者通靈,極知鬼事,而且專職事神,所以稱靈者巫也。周代的官制己有女巫男覡的設置,而且文獻中確也有雩舞的記載。且有巫從政,巫咸即是。楚辭中所言之靈子、靈保皆傳頌中的神巫。
      (五)、綜觀周易古經及十翼中,僅【周易、頤】:「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有談到靈字。說文引劉向注曰:「蓍之言耆,龜之言久,龜千歲而靈,蓍百年而神,以其長久,故能辨吉凶。」爾雅釋魚,列十龜其中神龜(龜之最神明)、寶龜(千歲之龜青純,謂之寶者,世世寶用之辭)、文龜(甲有文彩者。河圖曰:靈龜負書,丹甲有文。)、筮龜(常在蓍叢下潛伏)皆謂靈龜。注曰:「涪陵郡出大龜,甲可以卜。」疏曰:「雒書云:靈龜者,玄文五色,神靈之精也。」李鼎祚疏曰:「【春官、龜人】:掌六龜之屬,天龜曰靈。注云:天龜玄俯者,靈也。」(周易集解)孔穎達疏曰:「靈龜,謂神靈明鑒之龜。」(周易正義)殷周時代宗教色彩濃厚,信奉鬼神,然鬼神不能言語,當代古人認為龜蓍可通鬼神,而有『神而明之』之功能,所以借龜蓍「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以「決嫌疑,定猶疑」。在這種社會信仰之下,當然視龜蓍為「靈龜」、「靈蓍」,以通神明之靈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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