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易經原流與發展 二之二


〈二〉商朝:
1、   殷商中央官制有關卜筮的人與事
到了商朝【禮記、曲禮】記載,「天子建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次為「五官」,再次為「六府」。從其中央官制來看有大祝、大卜的官制,實較周朝合歸為春官宗伯,更能表現如孔子所云:「奉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的民族特性。尤其日後在殷墟所發現的甲骨文中,有多次「卜」字的出現,更能証明此一觀點。柳詒徵云:「蓋殷以崇祀而興,以不祀而亡,此尤殷商一朝之特點也。尚鬼,故信巫,而巫氐世相殷室。」(見其所著中國文化史第一三八頁)並引【尚書、君奭】:「在大戊時,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史記、殷本紀】:「伊陟贊言於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又云:「祖乙立,殷復興,巫賢任職。」【史記、封禪書】:「伊陟贊巫咸,巫咸之興自此始。」孔安國注云:「贊,告也。巫咸臣名,今此云巫咸之興,自此始,則以巫咸為巫覡,然楚詞亦以巫咸主神,蓋太史以巫咸是殷臣,以巫接神事。太戊使禳桑穀之災,所以伊陟贊巫咸,故云:巫咸之興自此始也。」又阮元謂:「巫咸、巫賢世職為巫,故以巫為氏。」綜上所述,可知巫咸本身就是以巫接神事,在大戊時協助治理王事有成,在祖乙的時候其後代巫賢,又以巫事來協助處理王事。其成效讓周公有感而言:「故一人有事於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見尚書君奭)也就是說讓殷天子只要對天下有所行動,他的政令就像龜卜、蓍占一樣沒有人不信賴的。「巫咸」此人在五帝己提及,依呂世春秋及世本,認為是五帝時期的人,而尚書及史記確認為是殷商時期的人。因無進一步的典籍可徵引,故並列引用。五帝時僅引例說明,巫醫卜筮星占容易混合擔任,並未詳細分工。而殷商時期,巫咸因一歷史事件,雖自身是以巫接神事,而被推薦擔任協助政事推動而成功,甚至其後代,亦被推薦以巫事來協助處理王事,而受到稱許。
商史紀:成湯時歲久大旱。太史占之,曰:「當以人禱。」湯曰:「吾所以請雨者,人也。若必以人,吾請自當。」遂齋戒、剪髮、斷爪,素車白馬,身嬰白茅,以為犧牲,禱於桑林之野。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室崇歟?女謁盛歟?包苴行歟?讒夫昌歟?」言未已,大雨方數千里。(《淮南子·主術訓》) 桑林人禱以現代人的看法似乎極不人道,此段歷史亦為儒者所不採。但睽之中國歷代殉葬史,打從殷商時代就有,日後在安陽小屯侯家莊發掘的殷陵大墓中,據甲骨文記載,商王最多的一次殺了二千多人。人禱這种不合人道迷信,似乎是人類演進史不得不的過程。因此,桑林人禱事件正呈現出成湯對史巫的建議的人本主義的轉化,對迷信的一種糾正,是神祕主義過渡到人道主義的分界點。對「太史占之」一詞,在此要特別說明:在上古時期的史官,誠如司馬遷所云:「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不但要記錄帝王的言行,一方面要觀察天文曆象,另一方面還要協助帝主占卜稽疑,所以古時候的巫、祝、卜、史往往是不分類的,到了周朝才有較細的分工,但在實際工作上又彼此配合支援,就是此種制度史沿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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