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夏商演進期:
五帝之後歷經夏、商、周三代,在卜筮星占方面,其典章制度,漸臻完備。在制度上由簡至繁,容或有其差異性,但在官制上常出現相同的名稱,由此可窺知其一貫性及沿展性。首先在宗教態度上,其所尚之道,亦容或有其差異性,如【表記】所記載:「夏道遵命,事鬼神而遠之。」、「殷人尊神,奉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周人遵禮尚施,事鬼神而遠之。」雖然其間事鬼神有態度上的差別,殷商似乎較尊重鬼神,較為迷信,但有其「事鬼神」的共同點存在。
〈一〉、夏朝:
【尚書、大禹謨】:「禹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
【尚書、大禹謨】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於于元龜。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卜不習吉。』注云:「官占之法,先斷人志,後命於元龜,言志定然後卜。」又注云:「言巳謀之於心,謀及卜筮,四者合從,卜不因吉,無所枚卜。」
【尚書、甘誓】大戰於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鄭注:「大傳夏書云:六卿者,后稷、司徒、秩宗、司馬、作士、共工也。」
【夏官、司勛】:「凡有功者,銘書于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勛詔之。大功,司勛藏其貳」,其官則『史四人』,故云『史以書勛』,其實卜史祝史之類皆是。
在夏朝雖說「事鬼神而遠之」,但在其六卿中『秩宗』仍有卜官的設置。尚且有史官的編制,但史官除記載天子的行事之外,仍要記錄占卜禱祝之事,所以說夏朝的史官,尚具有卜史、祝史的性質。在夏禹的朝代,就有『官占』之說,孔傳云:「帝王立卜占之官,故曰官占」而官占之法,所先求占卜者要先斷人之志,然後才命於元龜。意思就是要先志定,即命辭要確定,然後再求卜。至於帝王行事,首要「朕志先定」,然後「詢謀僉同」此處所言的詢謀,似乎是指詢謀於卿士及百姓,最後才「鬼神其依、龜筮協從」。意思就是說,然後才借著龜筮請教鬼神,其結果作為行事的依據。從以上的引述,似乎可推論出以下幾項觀點:大禹謨的官占與洪範七、稽疑,官占之法己有稽疑的騶形(至於稽疑的內容以後再討論),此其一也。從大禹謨所云:「昆命於于元龜」、「龜筮協從」己是占卜合事,亦即己又占筮又龜卜,此其二也。而且官占之法,求占之人心志要先定,其心理程序:占卜的標的要先確定,不可騎牆猶疑,且要「詢謀僉同」,然後占人及求占之人內心皆要平靜,然後再進行占卜,才不會產生「無所枚卜」的狀況。因此,求占人與占卜者在心理上是平等的,因為占卜者僅站在『協從』的角度,最高位階仍是『鬼神其依』,此其三也。
【尚書、洪範】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陳其五行。」
【尚書、洪範】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尚書大傳】「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也。是為人用。」
【國語‧鄭語】「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萬物」
【左傳】「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
【國語、魯語】:『、、、、;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
在前面我們引述說黃帝建立五行之說,但真正把五行運用到生活面,而
且有文獻可資討論的是在夏代。當我們明瞭五行是在合乎人之用,就可知夏
朝文献所說的五行是在於利用厚生,把五行從形而上象徵性的抽象特質中,
過渡到形而下,成為先民利用厚生所必須之道。【尚書、甘誓】王曰:「有扈
氐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夏代願因別
國「威侮五行」,而舉兵誓師討伐,有學者將「五行」註釋為「五行官」是在執行五行之用的官員。可見當時的五行是指人事的得失,而非為推測禍福休咎趨吉避凶之計。到了戰國晚期鄒衍等儒家學者,把五行說神祕化,與陰陽學說相結合,提出了五行相克相生的思想,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和「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的觀點。陰陽家以五行為五德,認為歷史朝代的嬗變即遵守五行相生相剋之道,是為『五德終始說』。司馬遷稱鄒衍「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以五行相剋的迴圈變化決定歷史朝代的更替,
用來說明王朝統治的趨勢,預告吉祥符應。這時候五行學說又由形而下利用厚生,回朔到形而上的思維,且蒙上濃厚的神祕色彩,為曰後數術學派所運用,而且與占卜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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